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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回族人民宣言

全称为《中华苏维埃中央人民政府对回族人民的宣言》。1936年5月25日中共中央以毛泽东主席的名义在延安发表的文告。文中提出:当前抗日人民红军的西进,是回族解放的大好时机,并宣布在民族平等的原则基础上,在回民地区建立回民自治政府,保护回民信仰自由,联合回族武装力量,成立“回民抗日军”;取消军阀、官僚和民团的一切苛捐杂税,改善回民生活;发展回民的文化教育;回、汉两大民族亲密联合起来,共同抗日,打倒日本帝国主义与汉奸卖国贼等7条政纲。此宣言对动员回族人民与各民族共同抗日,争取民族解放产生过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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