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草狗
元代蒙古礼俗之一。每年十二月下旬择一吉日,于大都(今北京)西镇国寺内墙下,洒扫平地,以杆、草束一人形、一狗形,剪杂色彩缎充为肠胃。先选择显贵世家子弟交相发射,射至糜烂后,以羊、酒祭之。而后,由帝、后及太子、嫔妃齐射,并各自解下外衣,交与蒙古巫觋祝赞,以求脱灾祓难。
元代蒙古礼俗之一。每年十二月下旬择一吉日,于大都(今北京)西镇国寺内墙下,洒扫平地,以杆、草束一人形、一狗形,剪杂色彩缎充为肠胃。先选择显贵世家子弟交相发射,射至糜烂后,以羊、酒祭之。而后,由帝、后及太子、嫔妃齐射,并各自解下外衣,交与蒙古巫觋祝赞,以求脱灾祓难。
书名。自明永乐十一年(1413),贵州始建行省以来,历明、清、民国相继修纂该省通志,共达8部之多。其中明修有嘉靖本,谢东山、张道纂;万历本,沈思充、许一德纂;崇桢本,龙文光纂。清代有康熙本,曹申吉、潘
见“乞乞仲象”(123页)。
十六国时期前秦大臣。略阳临渭(今甘肃秦安东南)氐人。三秦王※苻洪弟,※苻健叔父。东晋永和六年(350),苻洪卒,苻健即位,以武都王奉令至晋廷告丧请命。前秦皇始四年(354)十一月,自晋还,被姚襄所掳,
?—1658清初将领。满洲正蓝旗人。姓伊尔根觉罗氏。世居穆溪。侍卫齐玛塔子。初与兄阿山屡从征,积功任参领。后金天聪四年(1630),从都统纳穆泰守滦州、永平,纳穆泰弃城走,因其力战明军未受罚。九年(1
见“中俄续勘喀什噶尔界约”(305页)。
即“专诸”(252页)。
明代地方官吏兼并黎族土地的一种重要手段。明王朝每次镇压黎族人民起义后都往往没收黎族大量的山林和土地,如万历二十八年(1600)镇压琼山以马矢为首的黎族起义后,掠夺土地63顷98亩;四十二年(1614)
旧时西藏地方法典之一。和硕特蒙古固始汗和五世达赖喇嘛阿旺罗桑嘉措管理藏事后,于清康熙十八年(1679)就原有法典※《十三法》中删去“职官制度法”一条而成,故名。参见“十五法”(8页)。
郡名。隋大业四年(608),炀帝平吐谷浑。次年,以其地之曼头、赤水二城置。辖境相当今青海共和、兴海、同德、玛沁等县地。治赤水城(今兴海县东南)。隋末大乱,地复入吐谷浑。唐贞观十年(636),封吐谷浑王
见“马可古儿吉思”(18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