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马
云南西双版纳哈尼族巫师。有男有女,为人卜算吉凶,以巫术和草药为人治病。可获得少量财物报酬。
云南西双版纳哈尼族巫师。有男有女,为人卜算吉凶,以巫术和草药为人治病。可获得少量财物报酬。
清代藏传佛教高僧。亦名扎巴坚赞。青海藏族。17世纪中至18世纪初人。生于凉州(今甘肃武威)加多。曾赴西藏学经,通晓显密经典,五世达赖授以“玛哈班智达”(即“大班智达”、“大学者”)称号及印信。并将五世
县名。位于湖北西南部边界地区。五溪之一的酉溪,发源于境内。古属武陵郡地。唐代,隶江南道清江郡,乾元(758—760)时改名施州。宋隶施州清江郡,部分属保顺州。元隶施州,始置施南宜抚使司,属之。清隶施州
旧时壮族供奉的神祗。流行于广西河池、南丹、宜山、都安、柳江、融安、鹿寨、龙胜等县壮族地区。相传莫一大王为宋代壮族英雄,有移山倒海本领,后被朝廷杀害,变成灵验的神灵。旧时几乎每家神龛上都写着“敬祀通天圣
蒙古语音译,意为“十(户)”。准噶尔基层行政组织。这种组织形式早在蒙元时期即已出现,称“哈儿班”,意为“十户”或“牌子头”,是千户制中百户之下的基层组织。在准噶尔统治时期,是构成“得沁”(四十户)的重
地名。位于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历属扎布让宗管辖,1693年(藏历水鸡年)和1865年(木牛年),扎布让宗所立户口、税收簿册中,载明此地应纳差税之项目、数额(包括“当差户全户”和“半户”户主的姓名,及应
见“破六韩”(1847页)。
见“哈里河卫”(1639页)。
?—1738清朝大臣。汉军镶黄旗人。初由笔帖式补授云南景东府同知。康熙四十五年(1706),迁直隶广平府知府。历官大名道、广东按察使、安徽布政使。五十九年(1720),颍州知府王承勋讦告其需索规礼,庇
明代藏区卫所名。洪武七年(1374)十二月置。辖地在今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北部。二十一年(1388),朵甘都司荐举监藏扎思巴为朵甘卫千户,仍给诰命。宣德二年(1427)二月,明廷颁赐朵甘卫千户所印。初按
铁勒诸部之一。又作思结。游牧于土拉河北。先后附属突厥汗国、薛延陀汗国。唐贞观十五年(641),为唐将李世绩破于五台县,失众千余。二十年(646),薛延陀汗国亡,其首领乌碎入朝。次年,唐以其地置卢山都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