僜语音译。旧时西藏东南部察隅地区僜人父系家族公社(亦称家庭公社)。含若干个由同一男性祖先几代子孙组成的各个小家庭。是自给自足的社会基本经济单位。生产资料公有,统一经营,共同劳动,产品平均分配。家族长通
古山名。一作貣勃山。所指无定论,旧说是大兴安岭南段之索岳尔济山,一说是其西北之厄尔伯山;今人或认为即犊了山(今称老头山);一说是大兴安岭上之特尔莫山。史载南室韦因居地下湿,夏季移此及欠(次)对山居住。
?—1900清末大臣。满洲正蓝旗人。叶赫那拉氏。字绍光。大学士瑞麟子。荫生出身。咸丰间,因捐输军饷由员外郎奖知府。光绪九年(1883),任泰宁镇总兵兼总管内务府大臣,深得慈禧倚信,是“后党”重要成员。
清代有关郭罗克藏族的各项规定。乾隆九年(1744),经川陕总督公庆奏准,内容为:郭罗克各寨穷苦者有牛无资,可酌量借给;打牲立期制,每年五六月打牲一次,九至十二月在本境近地打牲,按寨分班,每起多至10名
见“移剌粘古”(2068页)。
?—1635后金将领。蒙古鄂尔多斯部人。博尔济吉特氏。原居克鲁伦河流域。皇太极时,与弟额尔格勒珠尔、喀兰图、札克托会率所属投后金,隶蒙古正黄旗。天聪八年(1634),奉皇太极命略锡尔哈、锡伯图,收察哈
明清四川羌族地区土司名。其先坤儿布,明时授长官司职。清顺治九年(1652)降清。康熙十九年(1680),改副巡检司,颁给号纸,无印信。辖百户,不纳粮石。
见“弘化公主”(645页)。
参见“更六兀”(1048页)。
喀尔喀蒙古4部之一。亦称三音诺颜汗部、赛因诺颜汗部。以汗号得名。成吉思汗十八世孙图蒙肯信仰黄教,达赖喇嘛授以“赛音诺颜”号。“赛音”意为“好”,“诺颜”意为“长官”。初隶土谢图汗部。顺治十二年(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