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尔浑
见“巴勒滚”(412页)。
见“巴勒滚”(412页)。
清官署名。初设督捕前、后二司及督捕厅,隶兵部,康熙三十八年(1699),改隶刑部。雍正十二年(1734),废督捕前司和督捕厅,改督捕后司为督捕清吏司,简称“督捕司”。掌理八旗及各省驻防逃人事务。各旗凡
即“克牙气克”(987页)。
?—1664清初蒙古王公。茂明安部人。博尔济吉特氏。元太祖※成吉思汗弟哈布图哈萨尔后裔,锡喇奇塔特次子。驻牧于呼伦贝尔,均称阿噜蒙古。崇德元年(1636),归附清朝。三年(1638),从睿亲王多尔衮征
扎卡提税中的一种。19世纪60年代阿古柏占据南疆时,将每年征收一次的※扎卡提税(牧业税和商业税),改为每年征收两次。春季牧草回青时征收的称“青税”,秋季牲畜肥壮时征收的称“白税”。
晋代匈奴官号。为十六王之一。分左右。位在左右显禄王之下。为单于辅臣。皆由单于弟充任。
?—1886清光绪朝海南岛万州、陵水一带农民起义首领。黎族。光绪十一年(1885)冬,在汉族黄邹强发动的临高、儋州农民武装起义的鼓舞下,与陈忠明等聚集万州、陵水等地黎、汉农民一千余人武装起义,先后攻克
①吐蕃军事行政建制。藏语称“东岱”,又译作千户所。约7世纪松赞干布掌政后统一吐蕃兵制时建置。统隶于诸“如”(“如”,藏语音译,意为“翼”)及其长官“如本”(翼长)。是时吐蕃全境共设61个千户,具体分布
唐代建立于突厥地区的羁縻机构。贞观二十一年(647),以阿史那贺鲁内属,置府,析其众于庭州莫贺城(今新疆吉木萨尔县东北)。高宗永徽四年(653),以贺鲁叛,罢府,析其地为金满、沙陀2州。
见“萧塔不烟”(2002页)。
清代协助参赞大臣或办事大臣办理事务的高级官员。从蒙古贝勒、贝子中选任。如库伦办事大臣下有帮办大臣1员,科布多参赞大臣下有帮办大臣1员,协助处理各种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