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谿
藏语音译,意为“祖业”。旧时指中央王朝或西藏地方政府封给贵族的一份薪俸地,属贵族私有,世代相传,视为“祖业”,故称。贵族借此剥削和奴役藏族劳动人民。再有,差巴对于耕种的份地,在保证支差的前提下,有世袭使用权,并有抵押典当、租佃的自由,也称“祖业”。一旦破产,接种此地的新差巴,有权将原差巴转让出的全部土地收回。
藏语音译,意为“祖业”。旧时指中央王朝或西藏地方政府封给贵族的一份薪俸地,属贵族私有,世代相传,视为“祖业”,故称。贵族借此剥削和奴役藏族劳动人民。再有,差巴对于耕种的份地,在保证支差的前提下,有世袭使用权,并有抵押典当、租佃的自由,也称“祖业”。一旦破产,接种此地的新差巴,有权将原差巴转让出的全部土地收回。
喀尔喀蒙古四部之一。以汗号得名。成吉思汗十九世孙赉瑚尔为喀尔喀左翼长,称汗,明末传子素巴第,始称札萨克图汗,与土谢图汗衮布、车臣汗硕垒并称三汗。清崇德三年(1638),其部谋掠归化城(今呼和浩特),因
藏语音译,“本”意为“官”,“七本”即“七官”,为唐代吐蕃七种主要职官的统称。各有职司,分别掌管吐蕃社会各具体经济部门或行政事务。据《德乌佛教史》载,“七本”依次是:域本(地方官)、玛本(武官或军官)
一作“敕连头兵伐可汗”,即“阿那瓌”(1206页)。
1791—1853清朝大臣。满洲镶红旗人。爱新觉罗氏。字润峰。道光帝侄,成亲王永瑆孙,多罗贝勒绵懿子。侍卫出身。嘉庆间,历任内阁学士、都统、将军等职。道光四年(1824)授护军统领,管理火器营事务。曾
官名。唐征龟兹之行军建置。龙朔二年(662),龟兹恃吐蕃而叛唐。高宗遣苏海政为行军大总管,统突厥阿史那弥射、阿史那步真二可汗所部出讨之。至疏勒(今新疆喀什)南,与吐蕃约和而归。
1276—1309元朝大臣。唐兀人。失剌唐兀台子。幼事武宗於潜邸,令掌成宗所赐玉印为枢密符令之用,从镇北边。大德十年(1036),以军事入奏京师,且请领岁赐,遇太府卿某遏制执其券不下,即责以大义,且持
见“忙哥撒儿”(881页)。
?—1704清朝大臣。满洲正黄旗人。吴雅氏。顺治进士。授户部主事。十五年(1658),迁户部员外郎。康熙十二年(1673),清廷允吴三桂撤藩。受命同郎中党务礼赴贵州筹备船、刍、粟。闻吴叛,与党务礼回京
唐代南诏职官名。《新唐书·南蛮传》谓:“禄托主牛”,即掌管耕牛、菜牛之官,由最高军政要员※清平官、酋望、大军将兼领。
古地方政区名。始置于燕,秦汉因之,隶幽州。西汉时领襄平(郡依郭县,治所在今辽宁辽阳市老城区)等18县,辖境约东至今朝鲜博川附近之清川江(一说至鸭绿江下游),西达辽河西岸北镇县一带,南临海,北以辽宁丹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