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喀尔喀万户”(2207页)。
蒙古国公主。又译秃马伦。孛儿只斤氏。太祖※成吉思汗女。嫁弘吉刺部按陈之子赤窟(又作赤古)。太宗八年(1236),赐濮州(治今山东鄄城北旧城)五户丝户3万。追谥郓国公主。
清代中俄贸易交往。雍正五年(1727),中俄签订布连斯奇条约。次年五月十八日,又于恰克图签订划定蒙古地区边界条约。条约第四款规定:开祖鲁海图、恰克图和尼布楚为两国贸易地点,两国商人均可于其地盖房建栅。
参见“三教理”(50页)。
见“夏不鲁罕丁”(1851页)。
清代后藏扎什伦布寺僧官。藏族。道光五年(1825),七世班禅丹白尼玛以扎什伦布寺僧众事务颇繁,仅止商卓特巴一名管理不周为由,奏请赏其四品顶戴。是为扎什伦布寺第一批五品以上僧俗官员赏有顶戴者之一。
见“鄂齐尔图汗”(2054页)。
元代制定的关于驰驿及给马标准的条例。至元八年(1271),兵部重新颁行。条例规定,各路官员若奉特旨或省部明文以急务乘驿者,依旧制。三品以上官员给马5匹,四品、五品官员4匹,六品、七品官员3匹,八品以下
见“升得”(362页)。
见“辛古”(110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