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作
解放前延边朝鲜族地区4种租佃形式(分益制、定租制、并作和打租)之一。亦称“半作”、“耪青”。一般流行于新开发的水田地区。租地者多为朝鲜族最贫苦的农民。主要特点,一是佃农耕种地主土地,在6个月耕种期间,地主每月借给每个佃农米2斗3升、食盐5斤、豆油1斤、酱2—3斤、现金1—2元;二是无论年成丰歉,秋后佃农除还清上述欠债外,需将收获物一半作为地租交给地主。此外还需无偿为地主耕地、打场、劈柴、担水、铡草、修建房屋等。1948年土地改革后自行废止。
解放前延边朝鲜族地区4种租佃形式(分益制、定租制、并作和打租)之一。亦称“半作”、“耪青”。一般流行于新开发的水田地区。租地者多为朝鲜族最贫苦的农民。主要特点,一是佃农耕种地主土地,在6个月耕种期间,地主每月借给每个佃农米2斗3升、食盐5斤、豆油1斤、酱2—3斤、现金1—2元;二是无论年成丰歉,秋后佃农除还清上述欠债外,需将收获物一半作为地租交给地主。此外还需无偿为地主耕地、打场、劈柴、担水、铡草、修建房屋等。1948年土地改革后自行废止。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原作“僮族”、“僮人”,亦称“撞丁”、“俍人”、“俍兵”、“土人”、“土丁”。自称“布壮”、“布越”、“布土”、“布侬”、“布沙”(沙人),“布曼”(意为“村人”)等。1952年统称
即“勒俄特衣”(1987页)。
近代回族学术团体。1917年,由京师第一两等小学堂张德明等发起创立。社址在牛街清真寺。以阐明学理,研究学术为宗旨。设社长1人、综理一切,干事4人,辅助社长,分担社务。曾立有《规约》(章程)10条。一般
元书法家,姑苏(今江苏苏州)人。回回人。先世本西域人。入中原后,寓居吴中。元文宗天历元年(1328)进士,善书法。
见“高车十二姓”(1919页)。
新疆出土藏古文楷书手卷。编号第56卷,第18、19两号。系9世纪后期吐蕃在沙州的写经呈文,记吐蕃洛门川讨击使论恐热在沙州下令属下抄写佛经事。文载所抄藏文佛经为《般若十万颂》,共8部,文内并叙及抄经人所
满族早期传统民间歌舞。亦称莽式舞。一般在新岁或喜庆宴饮时举行。届时,主客男女翩翩起舞。其舞为两人相对,各举一袖于额,反一袖于背,盘旋作势,曰“莽式”。其中又分男莽式和女莽式。舞时一人唱歌,余皆拍手,并
闽越王无诸之孙。建元六年(前135),闽越王郢乘南越王赵陀死,发兵攻南越,武帝受南越王赵胡求救,出兵往讨,郢被其弟余善及族人所杀。因其恪守与汉约,独不与郢谋乱,被汉武帝遣使立为粤繇王,奉闽越祭祀。
唐代渤海国康王大嵩璘年号。794 (一说795)—809年,凡16年。
西夏监军司名。全称右厢朝顺监军司。夏景宗李元昊建国时建,为西夏初期十二监军司之一。驻地在仁多泉城(今青海门源县),备青海西蕃。一说驻地在兴州(今宁夏银川市)西北克夷门或凉州(今甘肃武威市)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