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兰阿鲁带
金大臣。女真族。必兰氏。贞祐(1213—1217)初,累官宁化州刺史。二年,迁同知真定府事,权河北、大名宣抚副使。三年,以保全赞皇县(今河北赞皇)功,遥授安武军节度使,改昭义军节度使,充宣抚副使。加授权元帅左都监,行元帅府事。四年,遣都统奥屯喜哥复取威州及获鹿县。为御蒙古军,修缮州县,改组军队,使河东、河北防御遂有起色。兴定元年(1217),改签枢密院事。以元帅左监军兼山东路统军使,知益都府(治今山东益都县)事。同年九月,权参知政事,行尚书省于益都。
金大臣。女真族。必兰氏。贞祐(1213—1217)初,累官宁化州刺史。二年,迁同知真定府事,权河北、大名宣抚副使。三年,以保全赞皇县(今河北赞皇)功,遥授安武军节度使,改昭义军节度使,充宣抚副使。加授权元帅左都监,行元帅府事。四年,遣都统奥屯喜哥复取威州及获鹿县。为御蒙古军,修缮州县,改组军队,使河东、河北防御遂有起色。兴定元年(1217),改签枢密院事。以元帅左监军兼山东路统军使,知益都府(治今山东益都县)事。同年九月,权参知政事,行尚书省于益都。
539—579北周大臣。即尉运。代郡人。鲜卑尉迟氏(后改尉氏)。大司空、吴国公※尉迟纲之子。西魏大统十六年(550),以父勋封安喜县侯。北周孝闵帝元年(557),授车骑大将军、仪同三司。寻以奉迎周明帝
辽代募民垦田入税的一种田制。辽本以户丁定赋税,统和七年(989)六月,圣宗诏令山前山后(指今军都山、燕山南北及临近地区)未纳税户前往密云,燕乐两县(今北京密云县一带),占据荒田置业耕种,计亩纳税,是为
元代官署名。亦称都功德使司。至元十七年(1280)置。设功德使,秩从二品,掌奏帝师所统僧人并吐蕃军民等事。二十五年(1288),改※总制院为※宣政院,以功德使司与宣政院之职能一致,故多由院使兼功德使,
幕僚。清代置,分掌宣抚司文案、刑名、钱谷等。见“宣抚使”(1746页)
见“粆离尀”(1944页)。
详见“止贡万户”(290页)。
西夏文译佛经。西夏文译者佚名。木刻版长卷,长260厘米,高17厘米。卷首有版画,为序文所叙故事分解图画。版画分4部分,每部分都有西夏文图解。图后有序文29行。序后为经文,每行12字上下。最后有发愿文3
①清代蒙古地区佛教寺庙中一般诵经的僧人。也是上层僧职喇嘛的随从,被称为徒众。清政府对札萨克达喇嘛等僧职喇嘛所配随从班第有明确的数量规定。驻京喇嘛所带班第清政府按规定每人每月银8.5钱、米7.5斗。在寺
见“阿鲁必河卫”(1238页)。
夫余国的官号。详见“加”(64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