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分
金、元时赋敛形式之一。指对某些物品征收一定比例的实物税。元代诸种物品抽分的比例各不相同:(1)牲畜。太宗元年(1229)规定蒙古牧民有马牛羊及百者,分别输牝马一、牸牛一、羒羊一。成宗大德八年(1304)改为及百至三十者,官取其一,不及数者免征。(2)市舶。世祖至元二十年(1283)定市舶抽分例,细货十取一,粗货十五取一。仁宗延祐元年(1314),改为细物十分抽二,粗物十五分抽二。(3)民营冶炼等。银十抽三,铁、矾、磁窑、石灰等十抽二,葡萄酒三十取一。各个时期抽分比例有所改动。
金、元时赋敛形式之一。指对某些物品征收一定比例的实物税。元代诸种物品抽分的比例各不相同:(1)牲畜。太宗元年(1229)规定蒙古牧民有马牛羊及百者,分别输牝马一、牸牛一、羒羊一。成宗大德八年(1304)改为及百至三十者,官取其一,不及数者免征。(2)市舶。世祖至元二十年(1283)定市舶抽分例,细货十取一,粗货十五取一。仁宗延祐元年(1314),改为细物十分抽二,粗物十五分抽二。(3)民营冶炼等。银十抽三,铁、矾、磁窑、石灰等十抽二,葡萄酒三十取一。各个时期抽分比例有所改动。
1687—1749清代藏族高僧。生于青海迭部绒地区之折垅亚热村。12岁在扎贡喇嘛·丹巴达杰前受沙弥戒,取法名阿旺墨朗。15岁拜阿旺丹增为师,学经典。20岁在且巴夏仲前受比丘戒。28岁往拉萨朝拜噶丹诸寺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二等级封号之一,授螭纽金印。至元十九年(1282),世祖忽必烈第四子那木罕由北平王改封。
辽代部族名。辽兴盛后,归附于辽,成辽属部之一。辽置该部诸官职,属辽北面属国官。按辽制,凡属国、属都之官大者可封大王,小者置部节度使,命原部酋长与※契丹人区别而用,此恩威兼制,以保柔远之道。辽兴宗重熙十
官名。明代在内地井盐、矿盐产地,设盐场、盐井盐课司大使、副使,隶盐课提举司。在少数民族产盐区亦以当地归附的土民头目任盐课司土副使,为管盐的世袭小土官,亦有不许世袭者。云南省剑川州弥沙盐井、浪穹县顺荡盐
见“和宁路”(1445页)。
①(?—1298)元朝驸马。蒙古汪古部人。爱不花子。尚文习武,好儒学。筑“万卷堂”于府邸,常与儒士讨论经史。先尚忽必烈汗皇太子真金之女忽答的迷失公主,继尚铁穆耳汗女爱牙失里。初受命屯戍和林(今蒙古国哈
即“哈密”(1630页)。
?—1815清朝将领。达斡尔族。姓墨尔迪音氏。隶布特哈正黄旗。乾隆五十二年(1787),从征台湾,参与镇压林爽文起义。嘉庆(1796—1820)初,参与镇压贵州、湖北苗民起义,旋转战四川各地,赐号多克
唐代南诏国著名乐舞。异牟寻在位时(779—808)编创,经西川节度使韦皋改编。贞元十六年(800年),献给唐德宗,曾在长安皇宫麟德殿内演出,后被列为唐代14部乐舞之一。据文献记载,舞蹈者穿南诏衣,戴黑
苗族的一支。其名称始见于明代。以其衣裙多杂有红色而得名。自称“果熊”(苗语译音)。操苗语湘西方言。主要分布在今湘西、鄂西南、川东南及黔东等地区。详见“苗族”(133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