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特山
见“巴达哈伤”(414页)。
见“巴达哈伤”(414页)。
即“高庆裔”(1913页)。
元代诸色户计之一。中统五年(1264)开始定籍。专司巡逻地方、缉捕盗贼、执械护送过境官府纲运及流徙罪犯。自诸色户计中每百户取中户一人充役,原承担的包银、税粮由其余99户分摊,并免杂泛差役。值役时初持闷
见“拔都”(1363页)。
藏文蒙古史籍。原名《述说蒙古地区汗统、佛教、高僧、寺庙、文字创制诸源流之宝鬘》,简称《宝鬘》。内蒙古鄂尔多斯部准格尔旗耶喜巴勒登著。成书于藏历第十四胜生周木羊年(清道光十五年,1835)。其内容分3部
①铁勒诸部之一。游牧于铁勒诸部之最南端。初附属突厥汗国,及突厥颉利可汗败亡后,归附于薛延陀汗国。唐贞观二十年(646),薛延陀汗国亡,其首领大俟利发浑汪举部附唐。次年,唐以其地置皋兰都督府。后又分东、
明代对安定、阿端、曲先、罕东四卫的合称,归西宁卫管辖。
官名。唐碎叶镇(今楚河南岸托克玛克附近。一说在今楚伊斯阔叶)之军事长官。始置于高宗调露元年(679)。历任有韩思忠、周以悌、吕休璟、刘遐庆等人。及突骑施移牙碎叶,不复置。
清朝管理西藏地方铸造银币和兑换之行政措施。乾隆五十八年(1793)钦定章程规定:以纯汉银铸造银钱;图案正面用汉字铸“乾隆宝藏”,背面用藏文译音成“乾隆宝藏”四字;以重1钱、5分两种搭配铸造,每纹银1两
见“失里绵卫”①(591页)、“失里木卫”(591页)。
书名。又名《续弘简录》。清邵远平撰。42卷。为作者继其高祖邵经邦记唐、宋、辽、金史事所撰《弘简录》,补记元代史事以续成该书之作,故名《续弘简录》。清康熙三十八年(1699)进呈。体例上有纪、传,无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