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代女真语。“槌”之意。金代早期女真人有以此命名者,如※宪颜婆卢火(1166页)。
1504—1547明代蒙古可汗。又称博迪阿拉克(钵帝阿拉克)库登汗,亦克汗、或译作保只、不地、孛只等,明人亦称为小王子。孛儿只斤氏。※达延汗长孙,※图鲁博罗特长子。正德十二年(1517),达延汗去世,
即“羯”(2529页)。
1804—1871清朝大臣。蒙古正红旗人。乌齐格里氏。字艮峰。道光九年(1829)进士,改翰林院庶吉士。十二年(1832),授编修。十三年,任翰林院侍讲、侍读。十五年,充会试同考官。二十四年(1844
1520—1592※叶尔羌汗国第三代汗。※拉失德汗次子。1560—1592年在位。在位期间,继续加强汗权,抑制蒙古游牧军事贵族势力,强调法制,关心一般穆斯林的切身利益,惩治高利贷。每星期有两天公开接见
西魏大臣,字通照,吐谷浑族。先世原居东部,世为部落大人,后徙代郡,居上乐。少有侠气,善骑射。北魏孝明帝(515—528在位)时,为避乱,徙居并(治今山西太原)、肆(治今山西忻县西北)地区。附于尔朱荣,
1910—1937百灵庙武装暴动领导人之一。内蒙古土默特旗人。蒙古族。1925年加入社会主义青年团。为黄埔军校第四期毕业生,在北伐战争中任第六军独立团警卫连长。时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右旗札萨克并任副盟长德
县名。在今吉林省西北部。古扶余国都所在地。明置三万卫。清为郭尔罗斯前旗地。光绪十五年(1889)以土地开垦,蒙汉杂处,置农安县。为清末割蒙旗土地而设的县级行政区划之一。
唐代南诏地方行政区划名。为“十睑”之一。又名“阳睑”。治所在“阳苴咩城”,又名“紫城”,系南诏神武王阁罗凤于赞普钟十三年(唐广德二年,764)所筑,即今大理县旧城。王都所在,直接委官治理。参见“十睑”
蒙古国宗王。又译阿速台、阿速歹。孛儿只斤氏。宪宗※蒙哥次子。宪宗八年(1258),从父攻宋,因狩猎伤民稼,受责。世祖中统元年(1260),拥阿里不哥即位于和林(今蒙古国哈尔和林)西,与在上都(今内蒙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