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多布喇什
见“敦罗布喇什”(2270页)。
见“敦罗布喇什”(2270页)。
土族语音译,意为“蒙古人”,青海省互助、大通及甘肃省天祝一带土族的自称。参见“土族”(63页)。
清代诗人、书画家。字宣臣、号悔斋。云南沅江(今新平县)人。回族。康熙四十一年(1702)中举人。次年中进士。选庶吉士、官检讨,历充三朝国史、方舆、路程三馆纂修。五十年(1711)典湖广乡试。五十三年(
河流名。与左江流域同为壮族聚居区,故常以左、右江代表壮族地区。左江主要是侬峒地,右江主要是黄峒地。发源于云南广南龙山,流至百色纳澄碧河后称右江,经田阳、田东、平果、隆安,至邕宁宋村(亦称合江村)与左江
明代僰人反明首领。四川叙州(治今四川宜宾市东北)人。身材魁伟,通汉语,晓汉文。正德十二年(1517),与彝族妇女米浪联合,自称蛮王。率乌撒(今贵州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芒部(今云南镇雄县)、筠连(
?—1516明代哈密回回都督。又译失伯颜答。初为都督佥事,自弘治七年(1494)始,与写亦虎仙共管哈密回回部众。正德元年(1506),奉忠顺王陕巴命至京贡马驼方物,署都督同知。曾暗通土鲁番。十一年(1
见“投下户”(1058页)、“头下军州”(631页)。
宋代云南大理国(后理国)第十七世国王。又名段义长(一作段易长)。白族。大理人。※段正严(段和誉)子。宋高宗绍兴十七年(1147),因诸兄弟内争、诸属部反抗,父禅位为僧,遂继王位。翌年改元永贞,以高明量
清朝政府加强对回民统治的一种制度。乾隆四十六年(1781),苏四十三(撒拉族)领导的撒拉族、回族起义失败后,清政府为加强对回族人民的统治,命地方官吏选择回族士绅到清真寺中任学董,负责处理民事纠纷、宗教
壮语音译,意为“百姓”。壮族平民称谓。从唐至清流行于广西左右江流域。南宋范成大《桂海虞衡志·志蛮》载:广西左右江溪洞,除土官以外,平民谓之“提陀”。有独立的家庭经济,按其家人口多少向土官领耕“份地”,
见“裴罗将军城”(244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