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元子攸”(235页)。
见“永谢布万户”(639页)。
亦称“鸠民”。僚人的一支。汉晋时分布滇西及牁古、益州二郡间的兴古郡(今云南东南之文山、红河两自治州一带)。出自古代百越族系之一支,发展为壮侗语族诸民族,与今仡佬族亦有密切的渊源关系。
即“来流河”(1051页)。
参见“哈格”(1630页)。
官名。始于隋代,为行军主帅临时的兼职。唐玄宗以后,由皇帝派朝臣巡视因兵燹或水旱等而受灾的地区,称安抚使、安抚处置使或宣慰安抚使。不常设。宋代常以重要地方守臣兼领,或称经略安抚使,掌管一路兵民之事。若以
见“恨克卫”(1726页)。
?—1767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全称孜仲达尔罕尼玛嘉木参。藏族。西藏穷结人。七世达赖喇嘛格桑嘉措弟子。噶伦布隆簪因失明离职后,七世达赖喇嘛以西藏广兴黄教,授意驻藏大臣奏准,补放一名喇嘛任噶伦。乾隆十
清末苗民反清斗争。1911年,在辛亥革命影响下,湘西苗民在同盟会员田应全(苗族)、开明绅商张伯春、沈宗嗣等组织下,以“兴汉倒满”为号召,发动苗族群众响应湖北武昌起义。同年十月中旬,决定攻凤凰厅(治今湖
僜语音译。旧时流行于僜人地区的习惯法之一。当发生偷盗、抢劫、私通及其它违反社会道德规范的行为时,按传统习惯,受到伤害一方有权强行罚取肇事者的财物作为赔偿和惩罚,称“斗卡”。对维护社会秩序起到一定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