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即别汗国
参见“乌兹别克汗国” (351页)。
参见“乌兹别克汗国” (351页)。
1096—1126字嗣长。宋代边将。党项族。折克行子。既冠入仕,为右班殿直,俄迁左侍禁,又改忠训郎,充经略司准备差使。以计擒夏将女崖之功,迁秉义郎,閤门祗侯,升任第四副将。宣和初年(1119),以伐夏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在今内蒙古自治区昭乌达盟南部。东界奈曼旗,西界喀喇沁旗,南界土默特旗,北界翁牛特旗。元为辽王分地,明为蒙古喀尔喀部所据,后自该部析出一部,称敖汉(蒙古语意为“老大”)部。向役属于察哈
文字末出现或未被普遍使用以前,人们用以记录数字、事件、或传递信息等的方法。中国古代文献早有记载。《易·系辞》:“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周易正义》引郑康成注:“事大,大结其绳;事小、小结
见“对音库尔呼图克图六世”(643页)。
唐代牂柯矩州领主。武德四年(621),纳土归附朝廷,以其地置矩州(今贵州贵阳),封其为矩州刺史,世有其地。史称“矩州谢氏”。龙朔三年(663),率部民7千户内附。境内主要有布依、苗等民族之先民居住。
清朝大臣。蒙古族。博尔济吉特氏。太宗时,授二等侍卫。崇德六年(1641),随军征明,攻锦州,以功授一等侍卫。顺治元年(1644),在京都任内大臣、理藩院侍郎、议政大臣。后缘事革职。康熙十四年(1675
哈尼族他称。又作碧约、必约、白窝泥等。见于民国《新平县志》、《元江县志稿》。分布在云南省哀牢山西麓新平县和墨江县境内。参见“哈尼族”(1633页)。
①东汉时鄯善王。永平十六年(公元73年),汉假司马班超使西域至鄯善,初奉超敬礼甚备,后因匈奴使至,对超等有所疏懈。超率吏士三十余人乘夜攻杀匈奴使者及随从百余人,以使首示之,并告戒自后勿通匈奴,遂纳子为
西藏波密地方差税名。藏语音译,意为“向王交纳的年差”。此“差”,实为“税”,为实物税。其中之“王”系指当时波密王噶朗杰布(居噶朗央宗)。1927—1931年,在藏波战争中,西藏地方政府攻败波密王,年税
见“狐偃”(148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