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塔里山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穆克图哩山卫。永乐四年(1406)十月前置,治所在今内蒙古科尔沁右翼前旗北公主陵附近。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穆克图哩山卫。永乐四年(1406)十月前置,治所在今内蒙古科尔沁右翼前旗北公主陵附近。
古碑名。清嘉庆四年(1799)六月二十三日立于贵州施秉县南六合乡廖洞中寨路口土地庙两侧,左右各一,亦称六合苗民抗夫碑。右侧碑高1.04米,宽0.69米,厚0.09米。碑额无题刻,碑文分作29行,竖刻,
傣语音译。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封建政权中的管船官,负责管理船只的制作和维修,统领船夫,调配使用。在代表等级地位的※“田官等级”中属“十田级”,享有薪俸谷子100挑(每挑约合50斤)。
约1784—1847清代纳西族散文家。字东阳,号竹塘。云南丽江大研里人。嘉庆十二年(1807)举人,官湖北天门、潜江、谷城、黄梅等县知县。任内疏导江流、修堤等,有政绩。工诗,尤以散文出众。著有《四不可
旧时西藏※三大领主对乞丐也要征敛的劳役、实物或货币差。包括:一、向其领主缴纳的※人役税;二、领主修寺院、私宅和庄园时须作数日小工或交代金;三、如在※传召法会期间行乞,须事先从※铁棒喇嘛处购买乞讨证;四
古地名。故址在今朝鲜咸镜南道咸兴(一说应在图们江流域附近)。汉武帝元封三年(前108)亡朝鲜,置玄菟等4郡,其为玄菟郡治所在。始元五年(前82),郡治迁高句骊县(治所在今辽宁新宾满族自治县西南兴京老城
即“丸都刻石纪功碑”(129页)。
蒙元时期蒙古官名。又译“忽剌孩赤”、“呼拉干齐”。“忽刺罕”意为“盗贼”,“赤”意为“司事人”,即捕盗人。《元史·兵志》:“捕盗者,曰忽刺罕赤”。宋开禧二年(1206),蒙古建国后,委专人执掌该事宜,
北周宣帝宇文赟年号。579年,凡1年。
三国时反魏首领。见“治元多”(页)。
见“忽里山卫”(1489页)、“忽鲁山卫”(149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