朵哥麻思
见“朵甘思”(840页)。
见“朵甘思”(840页)。
见“嘉木样谢贝多吉”(2432页)。
碑名。清乾隆二十二年(1757),弘历为纪念平定阿睦尔撒纳之乱而撰。铭文以满、汉、蒙、藏4种文字镌刻。记叙出兵征讨缘起及安定局势方略。是研究清朝政府平定准噶尔贵族叛乱的重要史料。原碑存承德普宁寺。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所置所之一。亦作兀者揆野人千户所,窝集奎玛所。永乐三年(1405)八月,苦野木等处女真野人首领虎失木等39人来朝。同月,兀者卫别里哥秃等来朝,命设此所,以别里哥秃等9人为千百户,赐诰印
即“泰赤乌”(1800页)。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三等级封号之一,授驼纽金印。至元三十一年(1294),汪古部阔里吉思驸马始受封。弟术忽难袭封。
即“梁水”(2125页)。
维吾尔语音译,意为“摊派”。清代新疆陋规之一。旧制:各地驻扎大臣衙门服食日用所需,皆由阿奇木伯克供应,而阿奇木伯克及其随从除每月按定额向所属人民收取“克列克里克”(意谓“需用”)钱之外,又恣意苛敛,从
明清时期对仫佬族的称谓。见“木佬”(253页)、“仫佬族”(573页)。
金代中期将领。契丹族。世宗时,为评事。大定二十一年(1181),为置边堡事上书谏言,当令东北及临潢等地所徙民逐水草以居,开壕堑以备边,加强戍守。被采纳。章宗时,官宣徽使。明昌五年(1194)二月,受命
契丹死刑之一。《辽史·刑法志》称:“亲王从逆,……或投高崖杀之。”这是对亲族赐死的一种方式。辽太祖七年(913),“以※夷离堇涅里衮附诸弟为叛,不忍显戮,命自投崖而死。”(《辽史》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