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妫水”(1261页)。
魏晋时与鲜卑拓跋部保持朝贡关系之四方部落。史称“凡此诸部,其渠长皆自统众”。共35姓(一说32姓),其中东方宇文、慕容2姓,南方茂春氏等7姓,西方尉迟氏等16姓,北方贺兰氏等10姓。诸部或姓大小不等,
汉藏语系壮侗语族的语支之一。分布在贵州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和湖南省。包括侗语、水语、仫佬语、毛难语、拉珈语、僙语和莫语。使用人口180多万。侗水语支内部同源词的比例数达60%~70%;本
清太祖授予八子侄共治后金国政的制度。天命七年(1622)三月,努尔哈赤为了继承汗业得人,诸子孙能同心治国,乃集八子侄聚会,“立八和硕贝勒共议国政”(《清会典》开篇《宗人府》),于八旗中各主一旗。此制的
明代海西女真哈达部著名首领。又名旺济外兰、旺住外郎。女真族。纳喇氏。明嘉靖十三年(1534),父克什纳(《明实录》)作速黑忒,一说其祧伯父速黑忒)被族人巴岱达尔汉杀后,率众从松花江逃至开原近地靖安堡外
①叶尔羌汗国官名。阿拉伯语qazi音译,意为根据伊斯兰教法进行审判的法官,由伊斯兰教人士专任。 ②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哈滋伯克、哈子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办理一切刑名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
见“夜落隔通顺”(1497页)。
藏族地区葬俗中最高的一种葬式,佛教有名望的活佛和僧侣死后处理遗体的一种方法。起源于原始佛教以塔安置佛舍利之俗。其葬法:(1)较为普遍的是将火化的骨灰埋在砖塔内。(2)将骨灰盒或部分遗骸放在“灵塔”之塔
1649—1707清朝大臣。满洲镶红旗人。楝鄂氏。康熙十一年(1672),任太常寺赞礼郎兼管佐领事。十六年(1677),授太常寺卿。二十三年(1684),迁左副都尉御史,擢内阁学士,充经筵讲官。二十六
清代新疆伊犁额鲁特营右翼携眷驻防兵。乾隆三十二年(1767)置。初仅6佐领。继扩编为8佐领。因人数激增,四十年(1770),编为10领,寻复上升为14佐领。以闲散丁多,于乾隆三十八年(1773)、四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