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包勒
蒙古语音译。“格林”意为“家”、“包勒”意为“奴仆”。清代蒙古封建王公贵族的家奴。一般为主人服各种无偿劳役,不入旗籍,不服兵役,没有人身自由,得到主人允许可以娶妻成家,仍世代为奴。主人可以将其买卖、转让、赠送,但不能随意杀害。
蒙古语音译。“格林”意为“家”、“包勒”意为“奴仆”。清代蒙古封建王公贵族的家奴。一般为主人服各种无偿劳役,不入旗籍,不服兵役,没有人身自由,得到主人允许可以娶妻成家,仍世代为奴。主人可以将其买卖、转让、赠送,但不能随意杀害。
清代至民国间对部分仡佬族的称呼。《黔南职方纪略》云:仁怀有之,即在今贵州赤水县、仁怀县一带有其民居住。其服装和饮食等习俗多与汉民无别。今统称※仡佬族。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乾隆三十六年(1771),恭格族叔父雅兰丕勒随土尔扈特汗渥巴锡归清,封札萨克固山阿穆尔贵贝子,建旗。分4佐领,隶巴启色特启勒图盟,归喀喇沙尔(今焉耆
①辽朝对部分女真人的称呼。一作回跋、回拔、回怕里。因居住地中心在回跋江(或称回怕川、晦发川,今辉发河)故名。来源于黑水靺鞨。初分布在辽咸州(治今辽宁开原县老城镇)东北,粟沫江(今第二松花江)以南地区;
部分壮族自称。亦作“沙人”。主要分布在云南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境内。有居“干栏”,击铜鼓,崇信鸡卜,妇女穿紧身上衣,下身著百褶长裙之俗。操壮语北部方言。有黑沙人(衣饰尚黑)、白沙人(衣饰尚白)之分。明清
见“武散官”(1288页)。
?—1661清初大臣。满洲镶白旗人。姓富察氏。世居纳殷。莽吉图孙。初随清太宗皇太极征伐,由护军校授兵部理事官。后金天聪九年(1635),随副都统巴奇兰征黑龙江,获胜。清崇德三年(1638),擢秘书院学
湖名。即今黑龙江省南部镜泊湖。忽汗河(今牡丹江)由南向北流经此。唐代称为忽汗海,金代作阿卜萨湖,明代又改称镜泊湖,清语呼毕尔腾湖。今沿明称。8世纪中,渤海国曾于湖东北、忽汗河东岸建立国都,为上京龙泉府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当推河河源。东接额尔德尼班第达呼图克图界,西至哈喇尼屯呼都克,南至本部右翼中末旗,北至库勒赛牙。有佐领1。会盟于齐齐尔里克盟。乾隆十七年(1752)析成衮札布所属置,诏以车布登札
辽封爵。天禄三年(949),惕隐耶律畑昱受封;统和十二年(994),南院大王、上京留守耶律景受封;开泰(1012—1021)中,上京留守,汉人行宫都部署耶律制心受封;太平三年(1023),南府宰相、上
蒙古灭金战役之一。元太宗三年(1231),蒙古分三路进军攻金。窝阔台汗弟拖雷率西路军由凤翔南下,渡过渭水与汉水,迂回到金朝后方,由房州挥师东向,直指汴京(今河南开封)。次年初,金将完颜合达,移刺蒲阿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