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
藏、蒙古、普米、纳西等地区佛教寺庙受戒喇嘛的名称。指出家受具足戒的僧人。主要职务是在寺内、外诵经。也是各种高僧职喇嘛的随从,称为徒众。清政府对札萨克达喇嘛等各种僧职喇嘛所配随从格隆,有明确的数量规定。获有度牒。每月得银8.9钱,米7.5斗。
藏、蒙古、普米、纳西等地区佛教寺庙受戒喇嘛的名称。指出家受具足戒的僧人。主要职务是在寺内、外诵经。也是各种高僧职喇嘛的随从,称为徒众。清政府对札萨克达喇嘛等各种僧职喇嘛所配随从格隆,有明确的数量规定。获有度牒。每月得银8.9钱,米7.5斗。
地名。亦称三暗、三艾、散演。在金沙江两岸,东界巴塘,南接江卡,北临德格,分上、中、下三岩。旧为巴塘所辖小土司之地。山隘险峻,人口2千户。乾隆、嘉庆(1736—1820)中,常恃险抢掠官商行旅,川藏要路
书名。又名《石城东夷哈密记》。明代大臣回族※马文升撰。汇集其所著《西征石城记》1卷、《抚安东夷记》1卷、《兴复哈密记》1卷,3篇。一记镇压固原土达满四等据石城之变的历史;二记成化间镇守辽东时,女真族建
阿尔泰语系突厥语族的语支之一。这一术语是原苏联学者H·A·巴斯卡科夫1952年在《关于突厥语言的分类问题》(载《苏联科学院通报·文学和语言部分》,1952第11卷)一文中提出来的,1962年在《突厥语
高丽人对我国辽代部分女真人的称呼。分布史无明确记载,大体指居住在今松花江以东至日本海及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咸镜道一带包括完颜部在内的女真人。《高丽史》等朝鲜古籍,有时也称其为东北女真。公元1115年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所之一。亦作海西兀者讨温千户所、窝集屯河所。永乐二年(1404)十月,兀者托温女真野人首领唤弟(一作欢塔)来朝,以其居地置所,以唤弟等为千百户等官,赐诰印、冠戴、袭衣及钞币等。辖
见“赤老温”(1012页)。
元初将领。初名抄儿赤。哈剌鲁氏。随父沙的居河南柳泉(今宜阳县西)。五岁为宋军所俘,年18,留刘整部下。中统二年(1261),随刘整归降蒙古,为管军百户。至元三年(1266),从破宋将夏贵于云顶山。五年
见“艾克木汗”(437页)。
唐时南诏第五世王阁罗凤的谥号。见“阁罗凤”(1727页)。
即“耶都”(130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