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水
见“武溪”(1285页)。
见“武溪”(1285页)。
①蓝帐汗国建立者。蒙古孛儿只斤氏。※术赤之子,钦察汗※拔都弟。拖雷监国二年(1229)遵成吉思汗遗命,与诸王拥戴窝阔台即汗位。太宗七年(1235),随拔都参加※“长子西征”,深入欧洲中部。十三年(12
①满语音译,意为“牧群”。清顺治十八年至康熙十六年(1661—1677),禁中设“阿敦衙门”,由御马监改称,即上驷院前称;辖以“阿敦昂邦”,即后称“上驷院卿”,正三品,2员,掌御马等牧养、管理、使用诸
1860—1929清末民初蒙古族学者。字仁甫,号耀东。蒙古镶白旗人。少年好学,光绪二十一年(1895),登进士第,入翰林院,为散官编修,后任侍讲学士。因病免官。博通经史,著作有《静观斋遗书》21册,包
亦作乌林。满语音译。意为“财物”或“财货”。加满语“达”(“首领”之意),即为“物林达”,乃清代内务府所属的包衣官,广储司以及江宁、苏州、杭州三处织造等机构内皆设,汉语称“司库”,不分正从皆为文职六品
1813—1890清代藏族历算学家。为藏传佛教康区宁玛派大师。其师哦勒单丹与居北京的大译师公工查布(即蒙族工布查布,清西蕃文的掌译总管。北京版藏文大藏经主编之一。)相友善,通信得其教,又从云南丽江府汉
见“曷苏馆”(1652页)。
西域古河名。见《魏书·西域传》。为于阗城东20里北流大河。与城西达利水汇合后继续北流。清《西域图志》考订树枝水即玉陇哈什郭勒。“玉陇”意为“白”, “哈什”为“玉”, “郭勒”为“河”。《新五代史·四
唐代南诏后期国名。因避唐讳,又作“大封人国”。南诏国第十二世王蒙隆舜于唐乾符四年(877),嗣王位,五年,改南诏国号为大封民国,又改元贞明、承智、大同、嵯耶。隆舜卒,子舜化贞继位。天复二年(902),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封建主。乌什人。乌什郡王※霍集斯第三子。乾隆二十五年(1760),因乌什伯克讦告,与父同被送北京。寻受命返阿克苏,承管乌什、吐鲁番、和田等地祖业。
焉耆贵族。焉耆王龙突骑支弟,王族龙姓。与兄有隙,于唐贞观十八年(644),偕栗婆准等兄弟3人奔西州(今新疆吐鲁番东南高昌城废址)投唐,后事迹不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