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葬
葬式之一。将死者投入江河。本世纪五十年代以前,西藏藏族、门巴族贫困人家死者或因患恶疾而亡者多行水葬。先请喇嘛诵经,然后将死者背至河边投入急流。若尸体立即浮出水面,表明死者能获再生;若尸体立即沉入水中则表明死者有罪,永远不能转世。另外,川西北羌族、云南省独龙族、傣族、黑龙江省达斡尔族过去对非正常死者或夭亡小孩也行水葬。水葬产生的原因,一说是与近水居住、从事水上生活的民族有关;另说行水葬者多系非正常死亡,将其抛入急流,让魔鬼同死者一起被水冲走,不再回来危害他人,应是水葬的本意所在。
葬式之一。将死者投入江河。本世纪五十年代以前,西藏藏族、门巴族贫困人家死者或因患恶疾而亡者多行水葬。先请喇嘛诵经,然后将死者背至河边投入急流。若尸体立即浮出水面,表明死者能获再生;若尸体立即沉入水中则表明死者有罪,永远不能转世。另外,川西北羌族、云南省独龙族、傣族、黑龙江省达斡尔族过去对非正常死者或夭亡小孩也行水葬。水葬产生的原因,一说是与近水居住、从事水上生活的民族有关;另说行水葬者多系非正常死亡,将其抛入急流,让魔鬼同死者一起被水冲走,不再回来危害他人,应是水葬的本意所在。
见“术不姑”(490页)。
?—1454明代云南麓川傣族首领。又作思机发。麓川平缅军民宣慰使※思任法之子。正统七年(1442),与父为明军所败,父走缅甸,被缅甸宣慰卜剌浪囚禁。困窘,向明朝请罪。后又图恢复,据者阑坚守,为兵部尚书
见“仡僚”(571页),“仡佬族”(572页)。
见“布拉呢敦”(470页)。
清同治年间苗族教育家。湖南凤凰厅得胜营人。同治年间(1862—1874)自贵州镇远返故里,自筹经费,创办三潭书院,聘用有影响的苗族人任教,培养苗族青年。其子吴幼侠受其教诲,于宣统二年(1910)赴长沙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主要分布于新疆。人口14502人(1990)。族名源于14世纪钦察汗国“乌孜别克汗”(1312—1340年在位)。汉籍文献译称为“月即别”、或“月祖别”。为16世纪初年昔班后人及其属
见“契汗”(1563页)。
明代蒙古右翼土默特部领主。又译作摆腰台吉。孛儿只斤氏。※俺答汗次子。领巴岳特部,驻牧于大同西北边外300余里的一克掬力革。在阳和(今山西阳高县)守口堡与明朝互市。
1876—1900清光绪帝妃。满洲镶红旗人。他他拉氏,礼部侍郎长叙之女。光绪十四年(1888),与姊同日被选入宫,始封为嫔。二十年,晋封为珍妃。聪颖贤能,颇有远识,深得光绪帝宠爱。甲午战争后,目睹国事
1906—1928白族著名女革命烈士。原籍云南大理,生长于昆明。毕业于省立女子师范,在女中附小任音乐教员,倾向革命,在学生中组织少年读书会(云南少年先锋队前身),参与组织“妇女励进社”。经吴澄介绍,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