汛塘制
清代改土归流后实行的一种具有军屯性质的兵戍制度。在云南全省分设汛、塘、关、哨、卡于险要山区,招募士兵戍守,驻防垦荒。仅在丽江县即设有18汛、71塘、25哨;中甸、维西两厅共设8汛、66塘。汛塘驻兵多半携家属长期戍守山区,开垦山地自给,于是不少汛塘驻兵落户定居于汛塘驻所。
清代改土归流后实行的一种具有军屯性质的兵戍制度。在云南全省分设汛、塘、关、哨、卡于险要山区,招募士兵戍守,驻防垦荒。仅在丽江县即设有18汛、71塘、25哨;中甸、维西两厅共设8汛、66塘。汛塘驻兵多半携家属长期戍守山区,开垦山地自给,于是不少汛塘驻兵落户定居于汛塘驻所。
见“缚喝”(2416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沃楞卫。永乐四年(1406)置。《满洲源流考》改作沃楞卫,并说清代有沃楞河,在宁古塔城(今黑龙江省宁安县)南40余里处。
清代所设随从帝王狩猎的杀虎兵组织。康熙二十三年(1684),黑龙江将军以擅长杀兽的新满洲虎枪兵40名贡献至京,以隶上三旗,设三旗虎枪营。后扩为三旗各设虎枪兵160名、学习虎枪兵40名,计以600兵立营
唐时南诏衙署名。为军事机构,掌管军事机密情报。参见“南诏官制”(1594页)。
鄂伦春语音译,意为草木枯干的季节,即秋天。旧时鄂伦春族无历法,在长期的狩猎和生活实践中,以物候变化为依据,总结出一套计算一年四季变化的知识,据其来安排狩猎生产。虽与我国通行农历不完全相合,但适合其狩猎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当拜塔里克河源,东至鞥克岭,西至特及格尔噶什衮,南至扣波尔,北至札克额沁山梁。有佐领2。会盟于齐齐尔里克盟。康熙二十七年(1688)附清。三十年,授托多额尔德尼札萨克镇国公。五十
见“僧格”(2454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温托珲河卫。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改作温托珲河卫,并说清代齐齐哈尔西南130里有温托珲鄂谟,又有温托珲站。
?—1578明代蒙古右翼土默特部领主。又称野邓台吉。因领有土默特所属把林部,故习称把林台吉。孛儿只斤氏。※俺答汗第五子。驻牧于大同阳和(今山西阳高县)塞北五百里处的歹颜那失机。隆庆五年(1571),受
原始社会介于氏族和部落之间的社会组织。通常由一个母氏族分裂的几个女儿氏族结合而成,或为二个以上有共同利益的氏族之联合。同一胞族各氏族互称兄弟(或姐妹)氏族,同一部落不同胞族的氏族互称从兄弟(或从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