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齐特右翼旗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在今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境内。牧地当锡林河(今西林河)下游,东与北界浩齐特左翼旗,西及南界阿巴噶旗。元属上都路,明为成吉思汗后裔住地。至库登汗,始号所部曰浩齐特。再传至噶尔玛色旺,以避察哈尔侵逼,往依喀尔喀车臣汗。顺治八年(1651),率部众1300余人投清,十年,封札萨克多罗郡王,掌本旗,世袭。札萨克驻乌默黑泉,会盟于锡林郭勒盟。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在今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境内。牧地当锡林河(今西林河)下游,东与北界浩齐特左翼旗,西及南界阿巴噶旗。元属上都路,明为成吉思汗后裔住地。至库登汗,始号所部曰浩齐特。再传至噶尔玛色旺,以避察哈尔侵逼,往依喀尔喀车臣汗。顺治八年(1651),率部众1300余人投清,十年,封札萨克多罗郡王,掌本旗,世袭。札萨克驻乌默黑泉,会盟于锡林郭勒盟。
清代西藏门隅地区的官衔之一。藏语音译,意为相当于“代理县长”。19世纪中叶设置。由错那宗本(县官)任命僧俗各1人,报西藏噶厦政府备案。任期为3年,亦可连任。常年驻降喀宗康,代理错那宗宗本行使职权。并兼
扎卡提税中的一种。19世纪60年代阿古柏占据南疆时,将每年征收一次的※扎卡提税(牧业税和商业税),改为每年征收两次,春季牧草回青、牲畜产羔时征收的称“青税”;秋季时征收的称“白税”。
1606—1661清朝将领。满洲正黄旗人。舒穆禄氏。天聪三年(1629),从其叔扬古利略明锦州、宁远有功,复随军征明北京,败山海关援兵。五年,从征明大凌河。因功授骑都尉世职,寻擢护军统领。崇德二年(1
见“唐努乌梁海”(1925页)。
见“萧贵哥”(1997页)。
见“古儿罕”(440页)。
吐蕃王朝传说中的第四位赞普。姓勃窣野。※定赤赞普与索塘塘王妃之子。藏史称以其曾祖※聂赤赞普为首的七位赞普为“天墀七王”,其为之一。卒,子美赤赞普嗣。
?—1591或1592※叶尔羌汗国宗室。※拉失德汗第七子。曾任和田总督。1570年,参加叶尔羌汗国并吞※东察合台汗国之征伐,并遣使向明朝进贡。16世纪80年代初,叛立,被※阿不都·哈林汗派兵平定,流放
印信。已收存者有4颗。其中有银印3,即:阿克索彦旗长印,左翼贝子旗旗长印,“管理阿尔泰乌梁海右翼长之印”。两扎萨克旗印质地、形状相同,通高11.4厘米,重4550克。方形,边长10.55厘米,印高2.
492—269西魏、北周大臣。本名庆明。河南洛阳人。鲜卑长孙氏。北魏太尉、北平王长孙嵩五世孙,员外散骑侍郎长孙戫子。史称其“少方正,有操行,状貌魁梧,神采严肃”。年18,任员外散骑侍郎。孝昌(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