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28—1791拉卜楞寺嘉木样二世活佛。名又作恭却吉美旺波。属东氏家族。其父阿旺南木杰为甘南尖扎地区长官。生于尖扎囊热之色康。6岁出家,7岁随伯父东科尔活佛听法,13岁受沙弥戒。后广学佛典。16岁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永乐六年(1408)设置之秃都河卫均称作推屯河卫。
幕僚。清代置,分掌宣抚司文案、刑名、钱谷等。见“宣抚使”(1746页)
春秋时众狄之一。亦作翟柤。约分布在晋东南,后随众狄北移。与晋国为邻,筑有坚城,兵力强健。《国语·晋语》载:“献公田(猎),见翟柤之氛(氛,凶象也),归寝不寐”。因内部矛盾,其君“好专利而不忌”,“君臣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洮尔河卫。据《明会典》载,为“正统后继置卫”之一,一说置于永乐(1403—1424)初年。天顺五年(1461)十一月,命该卫故指挥佥事阿路秃之子塞兀得袭职。塔儿河清代
元代宣政院所辖地方官署名。至元二十五年(1288),改总制院为宣政院,以帝师领院事,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军民事务。下辖宣慰使司都元帅府3,吐蕃等路为其一,置宣慰使4员。下设同知2员、副使1员、经历2
1374—1432藏传佛教帕竹噶举派僧人。《明史》作吉剌思巴监藏巴藏卜,又称扎巴坚赞贝桑波。藏族。其祖绛曲坚赞为帕竹政权首脑,势力显赫。8岁任泽当寺主,11岁辞任,赴乃邬栋孜任万户长职。明洪武二十一年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佛林河卫。永乐五年(1407)正月,与喜东温河等11卫同时设立。在前苏联黑龙江下游奇集湖畔的胡伊里河流域。该地产珍珠,曾以之向明朝纳贡。
见“博木博果尔”(2153页)。
书名。又作《纪古滇说原集》、《纪古滇说》、《记古滇说集》等。1卷。宋末元初滇人张道宗著录。书末题成书于南宋咸淳元年(元世祖至元二年,1265)。但书中亦记有咸淳元年以后之事,疑为作者成书后所补或后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