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同江
古水名。辽太平四年(1024)圣宗诏改鸭子河为混同江,始见其名。辽与金初仅指鸭子河(今北流松花江下段与东流松花江上段),后指今松花江及黑龙江下游,清代指今松花江与黑龙江合流后之黑龙江流段。另说,《松漠记闻》等以黑水(今黑龙江)为混同江,《金史·地理志》又将其与按出虎水(今阿什河)、来流河(今拉林河)、宋瓦江(今松花江)、鸭子河并列为上京路境内之水。为辽主与金主春猎、捕渔与观渔之地。金大定二十五(1185),世宗册封混同江神为“兴国应圣公”,祭仪如岳镇。
古水名。辽太平四年(1024)圣宗诏改鸭子河为混同江,始见其名。辽与金初仅指鸭子河(今北流松花江下段与东流松花江上段),后指今松花江及黑龙江下游,清代指今松花江与黑龙江合流后之黑龙江流段。另说,《松漠记闻》等以黑水(今黑龙江)为混同江,《金史·地理志》又将其与按出虎水(今阿什河)、来流河(今拉林河)、宋瓦江(今松花江)、鸭子河并列为上京路境内之水。为辽主与金主春猎、捕渔与观渔之地。金大定二十五(1185),世宗册封混同江神为“兴国应圣公”,祭仪如岳镇。
?—1226金大臣。字和之。代州繁峙(今山西繁峙县)人。尚书右丞胥持国子。大定二十八年(1188),擢进士第,历任大理丞、尚书省著作郎、右司郎中、工部侍郎。泰和六年(1206),奏建急递铺转送文檄之制
地名。又作费阿拉。满语音译,“佛”意为“旧”,“阿拉”意为“平岗”,合译为“旧平岗”。在今辽宁省新宾满族自治县永陵镇东南二道河村南山岗。辖境东临鸡鸣山,南界哈尔萨山,西达烟筒山接连凤凰岭。明万历十五年
?—528北魏宗室。字世仁。鲜卑元氏(拓跋氏)。道武帝※拓跋珪玄孙,南平王霄次子。从祖江阳王根卒,无子,献文帝拓跋弘以其袭封江阳王,加平北将军。孝文帝时,任安北将军、抚冥镇都大将,转都督柔玄、抚冥、怀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多数自称“门巴”,另有“主巴”、“勒波”、“学增”、“达巴”、“舍杜本”等带地域概念的称呼。该族源于古门隅土著居民立、丘、皮修木、那木修等众多部落及叶邦人、荣普人、布热白人、莫巴陇巴
见“宇文衍”(896页)。
?—385晋代匈奴独孤部首领。《通鉴》作刘头眷。随兄※刘库仁附前秦符坚。东晋孝武帝太元九年(384),兄死,嗣位。引前秦并州刺史张蚝破白部大人絜佛。次年,破贺兰部于善无(今山西右玉县南),继败柔然于意
见“那木罕”(929页)。
?—57东汉时南匈奴单于。挛鞮氏(又作虚连题氏)。名莫。※䤈落尸逐鞮单于弟。原任南匈奴左贤王。东汉光武帝建武二十五年(公元49年),将兵万余大破北匈奴单于弟奥鞬左贤王,生擒之,又破北单于
见“蜑”(2257页)。
1254—1310元朝大臣。唐兀人。阿波古子,※亦力撒合弟。初为太子真金东宫必阇赤,典文书。至元十八年(1281),任嘉定路达鲁花赤(镇守官),安抚蜀地,奉诏甚谨,民赖以安。迁泉府卿、刑部尚书。二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