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圣祖
即“玄烨”(622页)。
即“玄烨”(622页)。
见“奉诚可汗”(1290页)。
明代藏区部落名。属四川松潘卫,在今松潘西北境及甘肃迭部东南。洪武十四年(1381),明朝在其地置占藏先结簇长官司,秩正七品。十五年,遣使入朝贡马,赐以绮钞等物。永乐十二年(1414),复遣使赴京师,贡
清代喀尔喀蒙古的法令汇编。亦称《喀尔喀吉鲁姆》、《喀尔喀三旗法典》。由喀尔喀王公领主分别制订于康熙四十八年(1709)至乾隆三十五年(1770)。其法律效力自诸法令颁行日起维持到1924年第八世哲布尊
古道名。西汉时称博南(今云南永平)道。东汉永平十二年(公元69年),滇西哀牢王柳貌归附,汉明帝遣使臣率兵拓宽之。使北自四川南下的※灵关道和※五尺道于云南驿(今祥云境)汇合至叶榆(大理)后,再西越博南山
西夏建国初期与宋和议事件。西夏建国初期,为迫使宋朝承认西夏的地位,从天授礼法延祚三年至五年(1040—1042),景宗李元昊屡对宋作战,取得三川口、好水川、定川砦3大战役的胜利,给宋朝以沉重打击。西夏
官名。明代于各省设都指挥使,为一省最高武官,上隶五军都督府,听调于兵部,下辖卫所。在少数民族地区设羁縻卫,亦以此名义封授当地大豪酋,颁赐印信、诰命、冠带,秩正二品,准世袭。命其守土安民,惩伐抢掠反叛,
旧时西藏地方主要法典之一。十四世纪中叶西藏地方帕竹政权首领绛曲坚赞参照松赞干布以来吐蕃历代法典纂集而成,内容包括:英雄猛虎法;狐皮惩怯法;职官制度法;判别真伪法;逮捕传讯法;用刑取供法;罚款法;征税法
一作骲头箭。古代,凡箭镞用骨制成者称此。清代内务府武备院特设一种箭匠承制,称“骲头作”。镞是用木制成的一种特殊装置(以椭圆形长约1寸的木头,凿成中空,侧起4棱,棱间各钻1孔),发射时受风则鸣,所以也称
契丹王朝时期重要烧瓷窑址。位于辽松州西南(今内蒙古赤峰西南缸瓦窑村),建在半支箭河北岸台地上。曾发现“官”与“新官”字款和窑具,知为官窑。是目前发现契丹地区最大的一处窑址。占地约1平方里,遗存堆积厚达
新疆三区(伊犁、塔城、阿勒泰)革命时期的民族武装。1944年底,新疆察布查尔县锡伯族群众,为响应尼勒克和伊宁等地反对盛世才和国民党统治的武装起义,组成一支150人的游击队,参加攻打艾林巴克和阿恰尔的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