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蒙学堂
清朝在北京设立的民族学校。为培养使用满蒙文字的高等学堂。光绪三十三年(1907)五月六日建立,伊克坦任监督(校长)。以“造就满蒙文通才”,“以备行政任使”为宗旨。设满蒙文科,附设藏文科。分正科和预科,学制预科两年,正科三年,预科毕业升正科。有满族语文、满蒙地理、历史、藏语等课程。此外尚有政法、测绘等选科。聘有满蒙文、藏语文、俄英日语教习等。民国元年(1912),与殖边学堂合并,改名筹边学堂。
清朝在北京设立的民族学校。为培养使用满蒙文字的高等学堂。光绪三十三年(1907)五月六日建立,伊克坦任监督(校长)。以“造就满蒙文通才”,“以备行政任使”为宗旨。设满蒙文科,附设藏文科。分正科和预科,学制预科两年,正科三年,预科毕业升正科。有满族语文、满蒙地理、历史、藏语等课程。此外尚有政法、测绘等选科。聘有满蒙文、藏语文、俄英日语教习等。民国元年(1912),与殖边学堂合并,改名筹边学堂。
旧时壮族社会习俗。亦称偿命钱。流行于两广地区。为远古血亲复仇的遗风。旧时,壮族各村寨、宗族或家族间,常发生械斗仇杀事件。被杀者家族或村寨,有替死者报仇之义务。虽经数代,必报方休。被杀者之子孙,如因年幼
刻石。清康熙五十九年(1720)定西将军噶尔弼撰文并书。刻于拉萨布达拉东山崖上。碑末由噶尔弼及议政大臣伍格、云南鹤丽镇总兵官赵坤、四川永安协副将岳钟琪共同署名。碑文记述噶尔弼于康熙五十七年(1718)
清代八旗内司炮之兵。①内火器营炮甲:康熙三十年(1691),于京城设※火器营,从八旗满洲、蒙古各佐领内选取炮甲一名,约880余兵。初定每年演炮8个月,每月6次。乾隆(1736—1795)间规定,每年秋
亦称包商制。清代地方官府在羌族等地区推行的一种征收捐税方式。州县衙门将每年征收的各种捐税的权力交给当地一些土豪承包。承揽人按州县规定包额负责向当地摊派、征收捐税。承包人往往多派多收,巧立名目从中渔利,
?—1791清代后藏扎什伦布寺堪布(一说孜仲)。藏族。乾隆五十六年(1791),廓尔喀侵扰后藏济龙、聂拉木时,其于扎什伦布寺内,以占卜为名,妄称不可与敌接仗,以佛言惑众,致使喇嘛藏众不思竭力防御,自相
见“亦马剌卫”(873页)。
古族名。又称披袍革老。以穿着贯首披袍而得名。族称始见于清代。分布在贵州镇宁、平远(今织金县)、水城、施秉、黎平等地。男女皆穿短衣,外披一袍,方而阔,无领,无袖,洞其中,以首贯之,前短后长。妇女以青线扎
见“羌娜”(1140页)。
见“十六天魔舞”(10页)。
西夏职官名称之汉译名。宋代史籍记载的西夏遣宋使臣官名。如史载宋庆历三年(1043)七月,西夏派遣使臣僚礼旺约特和尔等赴宋朝议事。后世称“蕃官名号”,其西夏职官品位不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