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妇女为家长或氏族长的制度。与父权制相对而使用的术语。自巴霍芬《母权论》一书发表后,经摩尔根和恩格斯的论证,认为氏族社会前期为母权制。妇女在社会上处于支配地位,世系从母系计算,财产按母系传继。男子的财
自称“巴哼”的瑶族使用的语言。属汉藏语系苗瑶语族苗语支。分布在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三江侗族自治县、融水苗族自治县、龙胜各族自治县、临桂县和贵州从江、黎平等县的部分山村。使用人口约计有3·2万。以三江文界
见“苦夷”(1330页)。
部落名。又译特凌古特、捷连乌特。俄国人又称之为“白喀尔木克”、“山区喀尔木克”。成吉思汗时期依附蒙古。后海都叛元,为所辖。明代隶瓦刺。清代前期从属准噶尔部。主要驻牧于叶尼塞河上游至鄂毕河上游的阿尔泰山
?—1704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土谢图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阿尔占子。康熙二十七年(1688),率奇塔特达什、纳木札勒、齐旺朋楚克车凌等弟子投清。三十五年(1696),随清军征准
374—431南北朝时期佛教译经师。原籍罽宾(克什米尔)。为罽宾王支胤。精通经律。宋元嘉八年(431),应宋文帝之请,经由狮子国(斯里兰卡)、阇婆国(瓜哇),至宋都建康(今南京),住祗洹寺,从事译经。
1656—1719清代中国伊斯兰教嘎的林耶派传人。大拱北门宦之创始人。经名西俩里,道号“格买忍的尼”(阿拉伯语“月亮之光”之意)。甘肃河州八坊小西关(今属临夏市)人。回族。幼孤,由祖母抚养。7岁入清真
***之一。蒙古军队使用的最早的火炮。1970年7月在黑龙江省阿城县阿什河畔的半拉城子出土一铜火铳,长34厘米,重3.55公斤。由前膛、药室和尾銎三部分构成,铳上未刻制造年代。元至元二十四年(1287
见“散毛宣抚司”(2169页)。
书名。贵州地方史考证。7卷。清曾廉(湖南邵阳人,汉族)撰。卷前有作者光绪三十二年(1906)所写《自序》,内称:“余寓居于黎平、锦屏之南屏山下,盖汉之镡城地。”但未说明其任何种官职。是书卷1表格,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