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丹科举制度,有乡、府、省三试之设。凡府中,曰“府解”。
487—534北魏末期大臣。本名阿鞠泥或阿泥。神武尖山(今山西朔县)人。敕勒(高车)贺拔氏(后改何氏),一说为鲜卑人。祖贺拔尔逗(尔头),镇防北境,遂定居武川。武川军主贺拔度拔子。善骑射,有胆略。正光
西夏官署名。是七等司品以外的机构,同次等司。景宗元昊大庆元年(1036)置,掌管与邻近王朝、民族的往来文书。汉字院掌管与宋朝的来往表奏,中写汉字,旁列蕃书(西夏文)。蕃字院掌管与吐蕃、回鹘等往来文书,
见“灌奴部”(2593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永乐四年(1406)置。《满洲源流考》作喀本河卫,并说呼伦布裕尔(今海拉尔市)北340里有喀本河流域。
即“宫户”(1749页)。
辽代契丹小字墨书题记。书于内蒙古科尔沁右翼中旗附近巴拉哈达山洞内。有多处,现可辨出70余字,中有意为“大康三年四月十三日”字样。
京语音译,意为“大家的山林”。京族对村寨公有山林称谓。解放前京族地区的山林多为村寨公有,由“翁村”(村长)派专人看管,主要作修建“哈亭”(安设神位和祖先牌位的地方)之用,村民不得随意砍伐。
唐时对西洱河(今云南洱海)周围乌蛮六部落的总称。“诏”义为“王”或“首领”。其名称诸书所载不尽相同,一般多取《蛮书》、《新唐书》作:蒙巂诏(今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上半及漾濞、永平一部分)、施浪诏(今洱源
?—1454明景泰年间苗民起义首领。四川草塘(今贵州瓮安)人,苗族。景泰三年(1452),与※黄龙等率苗民起义。与贵州臻、剖、五坌等地苗民联合攻播州西坪、黄滩等地屯营。被提督蒋琳、总兵官都督方瑛等镇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