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田
17世纪初荷兰殖民主义在台湾所霸占的田地。荷兰殖民主义者侵占台湾后,下令把台湾土地收归荷兰东印度公司所有,并按土地沃瘠分为上、中、下三等,招募汉人和高山族人耕垦,供给耕牛、农具、籽种和修筑陂塘堤圳之费,征收高额地租,规定上田每甲(约十一市亩)每年征谷18石,中田15石6斗,下田12石2斗,把当地汉族和高山族农民变为荷兰东印度公司的佃户,进行残酷的殖民剥削。
17世纪初荷兰殖民主义在台湾所霸占的田地。荷兰殖民主义者侵占台湾后,下令把台湾土地收归荷兰东印度公司所有,并按土地沃瘠分为上、中、下三等,招募汉人和高山族人耕垦,供给耕牛、农具、籽种和修筑陂塘堤圳之费,征收高额地租,规定上田每甲(约十一市亩)每年征谷18石,中田15石6斗,下田12石2斗,把当地汉族和高山族农民变为荷兰东印度公司的佃户,进行残酷的殖民剥削。
见“夜落纥” ②(1497页)。
明代东海女真的一支。又作恰拉、奇雅喀喇、恰喀尔、乌德赫、乌得挨、乌德盖。乌德赫,满语意为“林中人”。居今乌苏里江以东科尔玛河、斯维特拉亚河、萨马尔加河、伊瞒河、瓦卡河、毕金河、霍尔河等诸河沿岸。以渔猎
萨满教神祗之一。赫哲语音译,意为“火神爷”。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赫哲族旧时因取火困难,对火十分敬畏,认为火有神主宰,尊称为“佛架玛发”。虽无供奉的具体神偶,但对火的禁忌很多:不能跨越火
明清时古族名。今纳西族。为汉晋时“摩沙夷”,唐宋时“磨些蛮”、“么些蛮”,元时“末些蛮”的同音异译。景泰《云南图经志书》卷5丽江府:“境内摩些蛮独多”;宝山州:“摩些蛮,死者无棺椁”。清道光《大姚县志
滑雪板。赫哲语音译。亦作“刻雅奇刻”或“恰尔奇刻”。汉语俗称“踏板”。旧时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猎人冬季追捕野兽的交通工具。一般以稠李树制作,也有用白桦、柞、榆等木做的。宽约5寸,厚3分,长度以猎人
?—1954四川凉山彝族沙马氏末代土司。又名火日木吉。驻今凉山州金阳县北米姑。土官势衰,软弱无能,依靠胞弟安登文一度振兴家业。各土官与黑彝家支间矛盾重重。云南彝族蒲家、龙家与四川金阳黑彝安八耳合谋收买
①五代后汉高祖刘知远、隐帝刘承祐年号。948—950年,凡3年。 ②五代时北汉世祖刘崇即位后,仍沿用乾祐年号,为乾祐四年。至乾祐七年(954,一说八年)崇卒,养子刘承钧继位,不改年号,直至乾祐九年,逾
参见“阐”(2105页)。
1560—1634或※叶尔羌汗国东部统治者。※拉失德汗第十二子。兄※马黑麻汗于1592年即位后,为※色勒库尔和瓦罕总督,1595—1596年,改任※吐鲁番总督,取代叛立的※虎答遍迭速擅。※阿黑麻汗统治
清代新疆维尔族地方官名。维吾尔语。职司管理果园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被定为六品以下。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