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占
见“马瞻”(160页)。
见“马瞻”(160页)。
参见“土僚”(64页)。
见“俺答汗”(1884页)。
即“吴亚终”(1074页)。
金代中期大臣。契丹族。世宗时,官吏部侍郎。大定二十八年(1188)十一月,与河中尹田彦皋共为贺宋正旦使,与宋友好往来。后为陕西路副统军、左宣徽使。章宗即位,任御史中丞。二十九年,谏言加强盐禁,选能吏充
云南耿马、孟定傣族土司衙门的低级属官。由土司委任其较疏远的内亲外戚担任,授予不同职务,其职权和特权相当于※新爷,但管辖范围与特权均小于新爷。参见“新爷”(2375页)。
清代官名。满语音译。清太祖努尔哈赤于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创建八旗组织规定,每固山(满语音译,意为“旗分”)之长官固山额真(满语音译,意为“旗主”)下设左、右梅勒额真各一人,佐理旗务。后金天命五年
即“巴奇朗”(410页)。
蒙古地区佛教中的一种法物。又称嘛尼幡。用白布或彩纸上书写唵、嘛、呢、叭、咪、吽六字真言及其他经文,以竿揭诸于敖包或山头等处,以示祈祷或驱邪镇魔。
西夏文书用语。卖地、典当、借贷者,立契约文书时,在此名义下署名画押。
元代行政区划名。净州路治所。见“净州路”(150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