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满洲源流考》作伊逊河卫。正统(1436—1449)后设。清代伊逊河在齐齐哈尔东,与屯河(今汤旺河)、伊春河相近。
即“土别兀惕”(69页)。
1758—1773清代喀尔喀蒙古哲布尊丹巴系第三代活佛。法名伊什丹巴尼玛。加佛教传说的十五位先世,亦称第十八世。藏族。喀木(即西康,今西藏昌都地区)里塘领主丹津衮布子。第二世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入寂后,
普米语音译。云南兰坪、丽江、永胜地区普米族的自称,意为“白人”。参见“普米族”(2291页)。
清代新疆喀什噶尔伯克。维吾尔族。道光六年(1826),张格尔率军窜犯喀什噶尔(今喀什)时,率众从叛。奉张格尔命,带兵自叶尔羌(今莎车)至柯尔坪抗御清军,被击败。张格尔覆亡后,窜逃浩罕。十年(1830)
书名。全称《王统幻化之钥新红史》,又称《王统幻化之钥》。班钦·索南查巴(又称泽塘巴夏孜班钦·索南查巴,1478——1574年)撰。明嘉靖十七年(1538)成书。作者曾获格西学位,1524年起先后任哲蚌
明代藏区部落名。属洮州卫,在今甘肃临潭县境。宣德八年(1433),其族喇嘛高僧亦什藏卜等入朝,贡金银器皿、象、马、方物等。朝廷赐以钞、彩币表里及纻丝袭衣等物。后,有关其族之事,史籍阙载。
汉以后历代封建王朝户口制中规定的人丁年龄层次之一。一般指年60岁以上者为“老”。汉孝景帝二年(前155)令男子年20始服役;晋武帝平吴后定男子年16以上至60为正丁,年12以下,66以上为“老小不事”
金宗室、将领。女真族。完颜氏。好学。袭父北京路筈柏山猛安,听讼明决,为众所信爱。历任彰国军节度副使、上京留守判官、同知速频路节度使、改归德军,历海、邳二州刺史,皆兼总押军马。破宋统领刘文谦进犯宿迁之兵
参见“僚市”(245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