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刑清吏司
清官署名。理藩院下属机构。顺治十八年(1661)设立。职掌外藩各部刑罚之事。通例,蒙古人等犯罪,首先罚缴牲畜,牲畜不足者鞭笞。审办各项案件,由所属札萨克听断,札萨克不能决断者,报盟长听断,再不能决者,报理藩院定案。死罪者须通过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会审定案。设郎中蒙古2人,员外郎满2人、蒙古4人,主事蒙古1人。
清官署名。理藩院下属机构。顺治十八年(1661)设立。职掌外藩各部刑罚之事。通例,蒙古人等犯罪,首先罚缴牲畜,牲畜不足者鞭笞。审办各项案件,由所属札萨克听断,札萨克不能决断者,报盟长听断,再不能决者,报理藩院定案。死罪者须通过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会审定案。设郎中蒙古2人,员外郎满2人、蒙古4人,主事蒙古1人。
见“敌烈部”(1882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莫啻色卜伯克、莫提色布伯克、摩提色布伯克。维吾尔语。职司管理经典,整饬教务,不参与民事。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
西夏官署名。治所在凉州(今甘肃省武威),为西夏辅郡,属次等司。天盛年间(1149—1169)设6正、6承旨、6都案、6案头。
卫拉特蒙古进藏布施活动。乾隆十二年(1747),准噶尔部长策妄多尔济那木札勒为替噶尔丹策零超度亡灵,派遣宰桑巴雅斯瑚朗、玛木特偕喇嘛绥绷格隆、鄂木扎特格隆、巴罕绥绷格隆等300人,携骆驼2000余峰,
见“耶律宗真”(1315页)。
见“述律平”(1348页)。
1042—1094金肃宗。亦作婆剌淑、蒲剌束。女真完颜部人。金景祖※乌古乃第四子,世祖※劾里钵之弟。自幼机敏善辩。劾里钵联盟时期任国相,尽心匡辅其兄,熟知辽朝国政人情,故主管与辽之事。屡领兵助兄击败叔
蒙古部名。成吉思汗十九世裔孙额森伟征诺颜始称所部之名,以成吉思汗曾平定乃蛮部,故名。后金天聪元年(1627),子衮楚克,号巴图鲁台吉,因避察哈尔林丹汗之侵虐,率从子鄂齐尔及部众归附后金。崇德元年(16
吐蕃统一前今拉萨东南部工布地区小王。名尼雅墀。※止贡赞普长子。其父被属下小邦首领洛昂达孜杀害后,被流放到工布。工布在十二小邦时原有小王存在,其至该地后,被推举为王。该王系一直存留后世,赤松德赞及赤德松
见“大行”(7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