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藩部
清末掌管蒙古、新疆、西藏边疆少数民族及宗教事务的机构。清末实行新政,于光绪三十二年(1906)十一月,由理藩院改置。并陆续调整该部的机构设置和职能。三十三年,东北地区改置行省后,东三省总督下设蒙务局,三省各设蒙务司。辛亥革命后,民国政府废理藩部,于1912年改设蒙藏事务处,不久复改为蒙藏事务局,隶内务部。参见“理藩院”(1977页)。
清末掌管蒙古、新疆、西藏边疆少数民族及宗教事务的机构。清末实行新政,于光绪三十二年(1906)十一月,由理藩院改置。并陆续调整该部的机构设置和职能。三十三年,东北地区改置行省后,东三省总督下设蒙务局,三省各设蒙务司。辛亥革命后,民国政府废理藩部,于1912年改设蒙藏事务处,不久复改为蒙藏事务局,隶内务部。参见“理藩院”(1977页)。
魏晋时河西鲜卑之一支。约曹魏后期由塞北迁入雍、凉二州。居地临近秃发鲜卑活动中心广武(今甘肃永昌东南)。东晋太元二十年(395),为秃发乌孤击破,归附。参见“河西鲜卑”(1508页)。
契丹小字铜镜。是镜在解放后于内蒙古喀喇沁旗一废品收购站中发现,现藏内蒙古博物馆。以左下方镜侧阴刻汉字“宝坻官”字样取名。正八角形,边长5.6厘米。镜背正中有纽,纽有系穿,四周留边,上下左右铸缠枝花纹图
俄国强迫清朝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又称《科布多界志》。为※《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第一个子约。1869年8月12日(清同治八年七月十六日),清朝科布多参赞大臣奎昌和俄国钦差大臣巴布科夫(一译巴普考)在科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满洲源流考》作齐努温河卫。永乐五年(1407)正月,女真首领土成哈等来朝,以其居地置卫,与木阳河等11卫同时设立,以土成哈为指挥。在前苏联滨海边区颜楚河至绥芬河下游地区
见“越里吉”(2190页)。
南北朝时吐谷浑人墓志。北齐天统元年(565)刻制。出土于河北省磁县。志文27行,行28字,全文737字。墓志主人系吐谷浑王族女,嫁与北齐尧峻。志内记载其身世及其夫的官职、战功等。是研究南北朝与吐谷浑关
唐、宋、元时期对由海路而来的穆斯林商人称谓。其中有阿拉伯、波斯、中亚、北非、东非、南亚、东南亚之穆斯林商人。此外,由陆路而来的穆斯林商人到南方经商者,亦包括在内。该词最早见于《癸辛杂识》一书。《文昌异
见“撒苏”(2491页)。
清朝管理西藏地方铸造银币和兑换之行政措施。乾隆五十八年(1793)钦定章程规定:以纯汉银铸造银钱;图案正面用汉字铸“乾隆宝藏”,背面用藏文译音成“乾隆宝藏”四字;以重1钱、5分两种搭配铸造,每纹银1两
见“珍州”(156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