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切娃
景颇族载瓦支山官世袭制的始行者。传说景颇人原处于无阶级、无压迫剥削、无世袭山官制度、人人平等的社会。自其始,实行山官世袭,每个山官都必须由出身于官种的人继位。有8子,除1子外,其余7子就是后来世袭山官的7个官种大姓,即木仁、勒通、勒排、恩孔、木然、永孔、木然井等。世袭山官的出现,使社会分裂为官种(贵族)、百姓和奴隶三个等级。父系氏族和家庭进一步分化,形成许多新的家族,如景颇支有木日、勒排等;载瓦支有梅荷、梅掌等。茶山支有斯降、曼尚等。
景颇族载瓦支山官世袭制的始行者。传说景颇人原处于无阶级、无压迫剥削、无世袭山官制度、人人平等的社会。自其始,实行山官世袭,每个山官都必须由出身于官种的人继位。有8子,除1子外,其余7子就是后来世袭山官的7个官种大姓,即木仁、勒通、勒排、恩孔、木然、永孔、木然井等。世袭山官的出现,使社会分裂为官种(贵族)、百姓和奴隶三个等级。父系氏族和家庭进一步分化,形成许多新的家族,如景颇支有木日、勒排等;载瓦支有梅荷、梅掌等。茶山支有斯降、曼尚等。
见“车凌端多布”(281页)。
唐代南诏职官称谓。为辅佐诏主执掌国事之重臣、王之下最高官阶。据《旧唐书。南蛮西南蛮传》,“凡置六人”;依《新唐书·南蛮传》,为3人,“官曰坦绰、曰布燮、曰久赞,谓之清平官,所以决国事轻重,犹唐宰相也。
古代蒙古社会禁忌之一。蒙古人素敬火,视之为幸福和财富的赐予者,是纯洁的象征,可祛除不祥,是每家每户的保护者,故视火为神圣,禁止用刀触火,用刀到锅中取肉,或在火旁用斧头砍物。认为这样火就不会熄灭,故凡违
蒙古“林木中百姓”(蒙古语称“槐因亦儿坚”,即森林诸部)之一部分。成吉思汗二年(1207),为术赤招降。
唐代南诏景庄皇帝祐世隆(又作酋龙、世隆)年号。约875—877年,凡3年。
汉族对自称“毫尼”的哈尼族的称谓。交错聚居和散居于云南景东、墨江、元江、镇沅、普洱、江城、新平等县。参见“哈尼族”(1633页)。
见“泰宁路”(1800页)。
南宋壮族兵丁称谓。亦称撞军。《续资治通鉴》卷110提及:绍兴二年(1132)闰四月,“会张宪与撞军统制王经皆至, (杨)再兴屡战,又杀(岳)飞之弟翻”。证明当时“撞军”曾隶属于岳飞部。又李曾伯《可斋杂
元朝封爵。一说列为诸王第六等级封号之一,授龟纽银印。延祐二年(1315),太宗子阔端后裔脱火赤受封。
高昌国王麹坚年号。531—548年,凡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