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氏夫人墓碑
壮族抗倭英雄瓦氏之墓碑。清嘉庆十年(1805)岑某立。原碑在今广西田阳县田州镇那兰村那斗屯附近。碑文中央阴刻竖行正字:“前明嘉靖特封淑人岑门十六世祖妃妣瓦氏太君之墓”。是碑为研究壮族民族英雄瓦氏夫人历史的重要文物。拓片及碑文载于谢启晃等编著《中国少数民族历史人物志》第二辑图版第1页及正文第72页。关于其事迹详见“瓦氏夫人”(288页)。
壮族抗倭英雄瓦氏之墓碑。清嘉庆十年(1805)岑某立。原碑在今广西田阳县田州镇那兰村那斗屯附近。碑文中央阴刻竖行正字:“前明嘉靖特封淑人岑门十六世祖妃妣瓦氏太君之墓”。是碑为研究壮族民族英雄瓦氏夫人历史的重要文物。拓片及碑文载于谢启晃等编著《中国少数民族历史人物志》第二辑图版第1页及正文第72页。关于其事迹详见“瓦氏夫人”(288页)。
清末回族留日学生文化团体。光绪三十三年(1907)十一月,由留日回族学生刘庆恩等发起在日本江户成立。以“联络同教情谊,提倡教育普及及宗教改良”为宗旨。有来自国内4个省的会员36人。保廷梁任会长、下设书
见“爱猷识理达腊”(1899页)。
书名。一作《使西域记》。明陈诚、李暹撰。1卷。永乐十二年(1414)正月,中官李暹、吏部员外郎陈诚奉命出使哈烈(赫拉特,在今阿富汗西北部),次年十月还,所历凡17国。就所见山川、人物、风俗,按国别记述
约1822—1872清咸丰同治年间苗民起义首领。贵州台拱厅(今台江)仰冈寨人。苗族。家贫苦,靠当雇工为生。咸丰(1851—1861)初,遭灾荒,粮食歉收,官府限以白银抵交军粮,苗民无力交纳,至以掘祖坟
见“咱雅班第达”(1628页)。
契丹行刑时所用器物。《辽史·刑法志》称:“木剑大棒者,太宗(927—947)时制。木剑面平背隆,大臣犯重罪,欲宽宥则击之。”依制,“木剑大棒之数三,自十五至三十。”会同二年(939),“乙室大王坐赋调
即“达札路恭”(730页)。
书名。宋人撰,已佚。据《清容居士集》卷41载,元人袁桷参加修撰辽、金、宋三史,搜访遗书,条列事状,中列此书。
官名。①最早见于《左传》定公元年:“仲虺居薛,以为汤左相”。后世相位常左右并设。②渤海王国置。名似来源于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门下省曰东台,更侍中为左相。为辅佐国王统治的三省之一的宣诏省长官,位居
景颇语音译,意为“总头领”。景颇族传说时代的英雄人物。当时居住在“阿桑龙布”,即“石岩洞”,传说该地在今恩梅开江、迈立开江流域一带。教会人们使用各种石器工具,以竹筒、石锅烧水煮饭,用坚硬的络络草杆射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