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地公
高昌麹氏王朝(499—640)官职名。位在王、令尹之下。由王子充任。高昌国“大事决之于王,小事则世子(令尹)及二公(田地公与交河公)随状断决。”(《西域南海史地考证著汇辑》)。
高昌麹氏王朝(499—640)官职名。位在王、令尹之下。由王子充任。高昌国“大事决之于王,小事则世子(令尹)及二公(田地公与交河公)随状断决。”(《西域南海史地考证著汇辑》)。
明代云南威远州傣族首领。被明封为威远州(治今云南景谷县)土知州。永乐二十二年(1424),入朝贡马及方物,赐以钞、纻丝、罗纱。宣德三年(1428),复遣头目招刚等进贡,赐以织金纻丝、纱罗及信符。以其地
书名。明代蒙古达延汗后裔世系表。附于萧大亨所著※《北虏风俗》(《夷俗记》)之后。作者不详,推测由熟悉边务和蒙古内情的明朝官员据东蒙古家谱编写而成。按表中所列人物下限,约成书于万历二十年至二十三年(15
1596—1636后金将领。满族。爱新觉罗氏。清太祖※努尔哈赤第十子。三贝勒莽古尔泰同母弟。初封台吉,后金天命六年(1621)二月,随军攻明奉集等堡,与台吉岳讬、硕讬兄弟败明总兵李秉诚军。三月,与寨桑
清代驿站名。内蒙古喜峰口蒙古驿道上最后一站。据《黑龙江通志》卷62载,在景星旗西南20余里,东北距齐齐哈尔直路120里。
明代西蒙古法规。亦称《旧卫拉特法典》,以别于1640年的《蒙古卫拉特法典》(《察津毕其格》)。法典全文已失传,现仅存8个片断,载帕拉斯《蒙古民族历史资料集》。据其内容,史界一般认为制订于瓦剌四部(即四
1485—1543※东察合台汗国第十三代汗。蒙古族。※阿黑麻汗长子。1501—1502年,※阿黑麻汗出兵支援兄※马合木汗抗击月即别昔班尼汗时,受命留守※吐鲁番,监国,赐汗号。1504年,父卒,嗣位。在
书名。全称《玛尔巴译师传所见获益》。作者乃久巴查通杰布,又名藏嫩黑如迦桑结坚参(1452—1507)。约成书于明弘治十八年(1505)。作者生于后藏扎西喀嘎。出身密咒者家庭,学噶举派教法,系一虔诚教徒
清代书画家。福建晋江(今属泉州市)人。回族。丁自申之裔孙。清朝初年人。郡诸生。晚年隐居龙头山。工书画,尤擅书法,精草书,得怀素笔法,文人学士,造门求书者颇多,名重一方。卒年75岁。
明代文史家。字胜千。安徽和州(今和县)人。回族。明臣马化龙之子。明万历三十五年(1607)进士,入翰林院任馆职。天启四年(1624),同杨涟等上疏,弹劾丞相魏忠贤二十四大罪,被陷入狱。崇祯元年(162
阿拉伯语mufti音译。原意为“法官”、“总法官”,其职司是解释伊斯兰教教法,通常称为“伊斯兰教法说明官”。由高级宗教人士专任,故又成为某些高级宗教人士的称号。※叶尔羌汗国有此官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