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社采风图考
清台湾高山族风土志名。六十七(即六居鲁)撰。作者乾隆时为朝议大夫,官户科给事中。乾隆九年(1744)三月曾奉命赴台湾巡视,留任2年。其间搜集大量有关台湾“番社”风土人情及物产等资料编写成此书。共1卷,原书已佚,现有《艺海珠尘》、《昭代丛书》、《小方壶斋舆地丛钞》等辑本传世。因其取材广泛,叙事具体,多为后人引录,是研究清代台湾高山族社会历史之珍贵资料。
清台湾高山族风土志名。六十七(即六居鲁)撰。作者乾隆时为朝议大夫,官户科给事中。乾隆九年(1744)三月曾奉命赴台湾巡视,留任2年。其间搜集大量有关台湾“番社”风土人情及物产等资料编写成此书。共1卷,原书已佚,现有《艺海珠尘》、《昭代丛书》、《小方壶斋舆地丛钞》等辑本传世。因其取材广泛,叙事具体,多为后人引录,是研究清代台湾高山族社会历史之珍贵资料。
阿拉伯语amir,音译。又译作“艾米尔”。意为“首领”、“统治者”、“国王”。※察合台汗国和※叶尔羌汗国时期意为“军事长官”、“将军”,主要用于称呼游牧军事贵族。他们往往掌握部落或氏族的一定数量的民兵
编年体史书名。因按明代纪年叙述清代世系,故名。孟森撰。16卷(凡2函16册,前编1卷,正编15卷)。采撷《朝鲜李朝实录》等书,增明史所削、清史所讳。将清肇祖猛哥帖木儿以前事迹列入前编,为不纪元之史实;
清代新疆厅名。光绪十年(1884)置。治所在今新疆哈密县城。分35区。辖有14大庄、14驿站。归镇迪道管辖。副将驻扎。1913年改为县。居民有汉、维吾尔、回等诸族,农、牧兼有。盛产哈密瓜。
参见“壮戏”(887页)。
清代西藏错那宗派驻门隅地区的税官。19世纪中叶设置。由宗本委派僧俗各一人,其直接向宗本负责。一般每任3年,亦可连任。无固定薪俸,靠税收、经商和敲榨勒索的丰厚收入生活。派驻“勒粗康”的“粗巴”除征税外,
苗族民间祭祀风俗。又称邀请龙,敬龙。苗族以龙为吉祥富贵之象征,备加崇敬。祭祀时祈祷龙神庇护地方安宁、风调雨顺、人畜兴旺。湘西、黔东比较盛行,黔东南、桂北等地也有类似庆典。每年二月、八月或十月中择日举行
官署名。为唐※安西都护府所属专管水利工程之机构。据库车出土文书,掏拓使为其长官,所役劳力,由农户按地亩摊派。
又称缅药。党项族称谓。唐朝中期部分党项人不堪吐蕃压迫而北迁,留居原地(今四川西部)的部分被称此。后又用以称北上党项人和党项所建的西夏国。
元朝所设税收衙署。至元二十年(1283)设于甘州(今甘肃张掖)地区。主要负责征税和财赋转运。其长(官)从都省所定,以下则由王府差设。其所征税略低于一般地区。据《元史》载:税粮标准,甘州新括田土,旱地每
藏族部落名。在青海同德县西南境,西与南面临黄河,北接同德县夏卜让千户部落,东南接瓜什则部落。“工贡麻”藏语“上部寺院”之意。相传清代该部是循化厅和日千户管辖的部落,居同仁列科合,地近隆务寺。同仁县隆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