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河卫
见“弗河卫”(670页)。
见“弗河卫”(670页)。
铁勒诸部之一。又作都波。游牧于北海(今贝加尔湖)南,西连坚昆,南接回纥。内分3部,即都波、弥列、哥饿支,自相统摄。唐贞观二十一年(647),随骨利干通使于唐。其俗结草为庐,无牛羊,不知耕稼,地产百合草
见“仁裕”(315页)。
元朝末年官吏勒索财物的名目。见“撒花钱”(2492页)。
元代行政区划名。隶甘肃等处行中书省。治所在今甘肃山丹县。唐为删丹县,宋初为西夏所有。元初为阿只吉大王分地。世祖至元二十二年(1285),升为山丹州,直隶行省。明洪武二十三年(1390),改山丹卫。清雍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置。此卫《满洲源流考》所记与永乐六年(1408)正月设置之察剌秃山皆作察尔图山卫。
解放前广西南丹大瑶寨保留的一种原始家族公社的残余形态。当地瑶族称“破卜”,意为“同宗共祖”。以血缘为纽带的若干家庭组成,保留有一定数量的公有地,各户有平等使用权,谁种谁收,不能据为己有;有的以全体成员
明末西藏地方政府及四世达赖加封给土族地区部落头人的职衔。明万历三十年(1602),青海互助土族地区13个头人进藏觐见四世达赖云丹嘉措。四世达赖分别授之以土官,其中2人被封为此官职,即巴洪官尔、沙瓦官尔
见“巴达哈伤”(414页)。
见“却吉尼玛”(981页)。
1843—1919清代史地学家。浙江仁和(今杭州市)人,字益甫。同治举人。光绪七年(1881)大挑第二,署汤溪县教谕,旋授象山县教谕,在职20余年,中因中法战争时赞护海防有功,加五品衔。喜治历史上边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