秃都河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推屯河卫。永乐六年(1408)正月,女真首领必缠等160人来朝,以其居地置卫,与实山等7卫同时设立,以必缠等为指挥、千百户等官,赐诰印、冠带、袭衣及钞币等。十月,秃缠等又来朝贡马。卫治在今吉林省蛟河县东北推屯河畔推屯站(退搏站)。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推屯河卫。永乐六年(1408)正月,女真首领必缠等160人来朝,以其居地置卫,与实山等7卫同时设立,以必缠等为指挥、千百户等官,赐诰印、冠带、袭衣及钞币等。十月,秃缠等又来朝贡马。卫治在今吉林省蛟河县东北推屯河畔推屯站(退搏站)。
民族史书。清毛奇龄(1623—1716)撰。此为《西河合集》本《蛮司合志》一书之8—11卷。王崧《云南备征志》收此4卷,题曰:《云南蛮司志》。首载总叙,为云南诸土司之拾捕、安辑、授职、习俗之大略,与四
怒语音译,意为“怒人使用的升”。解放前云南省怒江地区的怒族用以计量粮食的单位。系用竹筒制成,约20厘米高,口径约8厘米。实际过去怒族人所使用的升很不划一,与他们计量观念单薄有关。
见“耶律倍”(1303页)。
见“主儿勤”(620页)。
明代西蒙古法规。亦称《旧卫拉特法典》,以别于1640年的《蒙古卫拉特法典》(《察津毕其格》)。法典全文已失传,现仅存8个片断,载帕拉斯《蒙古民族历史资料集》。据其内容,史界一般认为制订于瓦剌四部(即四
即“古列延”(440页)。
见“耶律良”(1301页)。
1746—1809清代文史学家。江苏阳湖(今武进)人。字稚存,一字君直,号北江。乾隆进士,授翰林院编修,充国史馆纂修官,参预修撰《高宗实录》,旋督贵州学政。嘉庆四年(1799)以直言朝政获罪,谪戍新疆
西夏党项族出兵前卜法一种。以艾烧羊髀骨,视其裂纹征兆以卜战争胜负。
明代藏族古部落名、地名。在今四川阿坝藏族自治州理县境。正统六年(1441),四川杂谷安抚司土官舍人定日思伽,派喇嘛编出招致之,其族僧人八当僧结等入朝贡马。赐宴及彩币等物。自此,其族人常入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