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句骊国第十五世王乙弗(《魏书》等称“乙弗利”)的谥号。亦称好王。乙弗于晋惠帝永康元年(300)继位,东晋成帝咸和六年(331)死后葬于美川之原,国人因葬地加此谥号。
景颇语音译,意为“根底牛”。解放前云南景颇族地区外甥女出嫁时送给舅父的牛之称谓。在景颇族地区母系家庭虽早已被父系家庭代替,但反映母权制残余的舅父权却长久保留下来,外甥女出嫁时必须向舅父送去1头牛,若有
即“纳合椿年”(1272页)。
?—1836清代新疆塔吉克族民族英雄。一译库勒恰克,原名依达也提。新疆色勒库尔(今塔什库尔干)提孜那甫村人。幼年家贫,为人牧畜。13岁,被浩罕军掳卖至布哈拉为克仁家奴,故名“库尔察克”,塔吉克语意为“
蒙古部名。也称东土默特,以别于※归化城土默特(西土默特)。由两部分组成。成吉思汗功臣济拉玛(者勒蔑)后裔莽古岱,从喀喇沁部徙居土默特。后金天聪三年(1629),其孙善巴率众附清,九年(1635)建旗,
?—403或404北魏官员。代郡人。鲜卑素和氏(后改和氏)。世领部落,为代国附臣。以才辩知名。道武帝拓跋珪时为外朝大人,参军国大谋,雅有谋算,拜龙骧将军,赐爵日南公。从平中原。天兴元年(398),以功
壮族地区古地名。又称雷洞。北宋时邕州左江道侬峒地。为北宋侬人(今壮族先民)首领※侬智高起义地点之一。后改下雷州。民国改雷平县。今为广西大新县下雷乡。壮族聚居区。
即“乌斯多”(337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称“阿尔巴卜伯克”。维吾尔语。职司摊派差役,催收赋税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分别定为六、七品不等。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古地名。东汉永平十七年(公元74年)改天水郡设。以位于西汉水之阳而得名。郡治冀县(今甘肃甘谷县东),辖十三城。三国魏时仍改名天水郡。原居民多氐、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