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册地
清代登载旗地的官方印册称红册,入册之旗地为红册地。上书旗地顷亩数额、坐落、周围四至。嘉庆《清会典事例》卷135载:“红册内开载之房地并余地,本属官物……如红册内不载之房地并余地,本属私业。”稽以红册,则旗地、民产或旗人自置之产可明,旗人、民人互争田土之讼亦可据以审理结案。
清代登载旗地的官方印册称红册,入册之旗地为红册地。上书旗地顷亩数额、坐落、周围四至。嘉庆《清会典事例》卷135载:“红册内开载之房地并余地,本属官物……如红册内不载之房地并余地,本属私业。”稽以红册,则旗地、民产或旗人自置之产可明,旗人、民人互争田土之讼亦可据以审理结案。
见“打赖宰生台吉”(431页)。
地名。即今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位于黄河以南,故名。东接夏河县、碌曲县、南邻玛曲县、玛沁县,西连海南同德、贵南、贵德等县,北界化隆县与循化县。古烧当羌地。西晋永嘉(307—313)初年,吐谷浑入据。唐
金代女真族姓氏之一。来源于部名。原居上京路(治今黑龙江阿城县白城)境内。金朝建立后,很多迁出故地,居北京路(治今内蒙古宁城县西大明城)、蓟州(治今天津市蓟县)等地。后改汉姓曰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满洲源流考》作齐努温河卫。永乐五年(1407)正月,女真首领土成哈等来朝,以其居地置卫,与木阳河等11卫同时设立,以土成哈为指挥。在前苏联滨海边区颜楚河至绥芬河下游地区
官名。又写作“翖侯”。汉代乌孙、大夏、康居等均有设置。国事一般为若干翕侯分管,由国王统领。参见“五部翕侯”(266页)。
即“独吉义”(1709页)。
见“思州宣慰司”(1659页)。
西藏古建筑名。有二解:一指松赞干布在逻娑红山(即今布达拉山)所建之小宫室,称“颇章墀孜玛波”,据《贤者喜宴》载,在赞普芒松王时此宫被焚毁;二指赤松德赞时在桑耶地区所建之红宫,实际是两座神殿,分建于桑耶
参见“岐黎”(1068页)。
? —1790清代新疆维吾尔族王公。一作托克托。叶尔羌(今莎车)人。清辅国公图尔都从子喀申和卓子。乾隆四十四年(1779),因图尔都无嗣,受命袭其爵。五十五年(1790),以办事疏懈,降为一等台吉。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