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延泰
清朝大臣。蒙古正蓝旗人。萨尔都克氏。雍正元年(1723)正月,由理藩院笔帖式授主事,后历任员外郎、郎中、额外侍郎、署太仆寺卿、内阁学士、参赞大臣。十年(1732),授理藩院侍郎、镶红旗蒙古都统。十一年,同喀尔喀札萨克图汗等议驻兵备边。十二年,署工部侍郎,兼上驷院事。乾隆二年(1737),升理藩院尚书、镶蓝旗蒙古都统,命军机处行走。十六年(1751),任方略馆副总裁。二十一年(1756),受命赴北路军查办军务。二十五年(1760),以过革理藩院尚书职。旋授理藩院侍郎。
清朝大臣。蒙古正蓝旗人。萨尔都克氏。雍正元年(1723)正月,由理藩院笔帖式授主事,后历任员外郎、郎中、额外侍郎、署太仆寺卿、内阁学士、参赞大臣。十年(1732),授理藩院侍郎、镶红旗蒙古都统。十一年,同喀尔喀札萨克图汗等议驻兵备边。十二年,署工部侍郎,兼上驷院事。乾隆二年(1737),升理藩院尚书、镶蓝旗蒙古都统,命军机处行走。十六年(1751),任方略馆副总裁。二十一年(1756),受命赴北路军查办军务。二十五年(1760),以过革理藩院尚书职。旋授理藩院侍郎。
职官名。类似顾问。清初随各部院而设,备充议事之需。秩四品。天聪五年(1631),仿明制,清太宗皇太极始设吏、礼、户、兵、刑、工6部,各设满、蒙、汉承政、参政,各以贝勒1人主管部务,其下各置此职以佐之。
见“切尽黄台吉”(189页)。
西羌的一支。又作白狼。东汉永平(公元58—75年)中,其王唐菆与百余国600余人奉贡,称为臣仆,并献《远夷乐德歌》、《远夷慕德歌》、《远夷怀德歌》三首。永元十二年(100)复来归义,诏赐金印紫绶。居汶
?—975宋代甘州回鹘可汗。奉化可汗※仁裕之子。宋建隆元年(960)即位。对宋廷采取依附政策,以甥舅相称,遣使贡奉不绝。乾德三年(965),曾遣僧法渊向宋献佛牙、宝器等物,以加强佛事往来。在位凡16年
见“兀者右卫”(110页)。
古国名商代为东夷孤竹国,甲骨文单称“竹”。《尔雅》称“孤竹、北户、西王母、日下谓之四荒”。商末,孤竹君长子伯夷、少子叔齐互相让位,周武王灭商,二人不食周粟而死。春秋时为山戎属国,东北夷所建。一说为伯夷
见“什和勒伯克”(317页)。
傣语音译。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最高封建政权中的统兵官(“右榜大元帅”)。受※召片领命参加议事庭会议,为议事庭组成人员。地位次于“四大怀朗”(官名),为“八大卡贞”(官名)之一,在代表等级地位的※“田官
见“耶律弘基”(1308页)。
1900—1933中国共产党早期革命活动家。字动生,化名同天、赵森、赵晋生、老罗、赵大等。白族。云南洱源县古槐村人。1913年随父施德培(原名赵怀清)至昆明,考入云南省军医学校。1916年以第一名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