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喀尔喀万户”(2207页)。
①古族名。唐宋时部分傣族先民之他称,始见于唐。樊绰《蛮书》,因其俗“以金镂片裹其齿”为饰,故名。分布于唐代南诏的永昌(今保山、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及临沧一带)、开南(今云南景东以南一带)二节度境内。明
见“湘水”(2277页)。
新疆柯尔克孜族美味食品之一。制法:先将面发酵,再做成薄饼,贴于尖底锅周围。将其反扣,架于干马粪火上烘烤。制成之饼,香脆可口,常用以招待客人。
清代札萨克旗之一。清廷以吐鲁番维吾尔族人所建的旗分。准噶尔势力崛起后,吐鲁番即处于准部统治者的控制之下。康熙五十九年(1720),吐城大阿珲额敏和卓等代表民愿遣使向清请求内附。雍正三年(1725),清
明代东蒙古左翼三大部的统称。包括察哈尔(插汉儿)、喀尔喀(罕哈)和兀良哈(乌梁海)。与右翼3万户合称6万户。正德五年(1510),达延汗率左翼3万户大败异宗领主所率的右翼3万户,统一蒙古。此后,大汗领
南北朝时期北周法令总称。亦称“后周律令”。北周初期,宇文氏沿用※“大统式”(西魏制定的行政法规)。武帝宇文邕时命廷尉卿赵肃、拓跋迪等撰定法律。保定三年(563)颁行,称为《大律》,凡25篇,即刑名、法
唐代南诏行政中枢衙署名。为※九爽之一。“爽”,相当于中原王朝的“省”或后来的“部”。《新唐书·南诏传》谓:“幕爽主兵”,即掌管军卒的招幕和训练,攻战及防守;兵器的购置与铸造等。类似中央王朝的兵部。主官
见“布占泰”(463页)。
即“涿涂山”(211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