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契
苗族契约。苗族原无文字,遇借贷时则结草为契。以草1本准银10两计之。请中人为凭证,借债者授债权者草本为据。无利息时只凭草本讨还借贷。尚有结绳合符估治计息之契据。
苗族契约。苗族原无文字,遇借贷时则结草为契。以草1本准银10两计之。请中人为凭证,借债者授债权者草本为据。无利息时只凭草本讨还借贷。尚有结绳合符估治计息之契据。
西夏官职的党项语称谓。景宗元昊显道二年(1033)立官制时,蕃官名号有:宁令(大王)、谟宁令(天大王)、丁卢、丁弩、素斋、祖儒、吕则、枢铭等。毅宗奲都六年(1062)增设昂聂、昂星、谟固、阿泥、芭良、
参见“西林教案”(703页)。
珞巴族博嘎尔部落方言音译。亦作巴核、穆戈。珞巴族巫师被认为是人和鬼神之间的特殊“使者”。以祭祀或驱赶※鸟佑(鬼魂)、卜卦、施行巫术等方式,为人祛危求安、免灾招福。非世袭。一般由神经失常或患重病之男女在
亦译“七初子”、“初七觉士”、“七聪慧者”等。是赤松德赞赞普(755—797年在位)时,随莲花生和菩提萨最早出家的7名吐蕃僧人。其名称在藏史中所载不一,《贤者喜宴》记载是:拔赤斯、拔塞
即“王嵯巅”(211页)。
?—约1769清代右部哈萨克(乌拉玉兹)汗。一译阿卜尔嘛密特、阿布尔班必、阿布勒巴木比特、阿布尔玛木比特。※头克汗第三子。原为“左部(中玉兹)汗”。后阿布赉汗势力强大,逐步退居土尔克斯坦城(今哈萨克斯
见“弗朵秃河卫”(670页)。
1223—1262蒙古国大臣。字子清。蔑儿乞部人。世居不里罕哈里敦(即不儿罕山,今肯特山)。骁勇善骑射。自幼入侍忽必烈于藩邸。乃马真后三年(1244),奉忽必烈命师事王鹗受教。宪宗二年(1252),奉
?—1773清代四川小金川土司。藏族。土司※泽旺子。乾隆二十三年(1758),暗结大金川土司郎卡围攻革什咱官寨,逐土司色楞敦多布。三十一年(1766),同大金川土司索诺木侵掠鄂克什土司地。三十五年(1
?—1757清代卫拉特蒙古土尔扈特部台吉。客列亦特氏。※和鄂尔勒克叔父卫衮察布察齐六世孙。世驻牧于准噶尔地区。噶尔丹策零及其子统治时,领准噶尔二十一昂吉之一。乾隆二十年(1755),清军征达瓦齐,率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