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古巴罗桑尊珠
见“益喜策丹”(1946页)。
见“益喜策丹”(1946页)。
见“白朗”(595页)。
见“使马部”(1457页)。
靰鞡鞋的一种。赫哲语音译,亦作“温他”。靰鞡鞋流行于我国东北地区,然各族制作用料不一,称呼也不同。赫哲族制做温塔,以鹿、野猪、熊等兽皮和怀头鱼、哲罗鱼、细鳞鱼、狗鱼、鲑鱼皮为原料。鞋底、鞋帮以整张皮制
①叶尔羌汗国官名。阿拉伯语qazi音译,意为根据伊斯兰教法进行审判的法官,由伊斯兰教人士专任。 ②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哈滋伯克、哈子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办理一切刑名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
见“德宁路”(2519页)。
见“劝利晟”(398页)。
见“二十四史”(6页)。
藏语音译,意为“管家”。解放前四川甘孜藏区麻书地区土司的私人管家。由土司在全乡较富裕的※“枪差”或※“马差”中指定,任期两年,每任五人。除原有份地外,土司再多给一定数量的土地,让其管理,收入作为土司或
古地方政区名。西汉元封四年(前107,一作三年)置。领高句骊、上殷台、西盖马三县,隶幽州。治所初在沃沮城(今朝鲜咸镜南道咸兴),始元五年(前82)徙治高句骊县(今辽宁新宾满族自治县西南兴京老城附近)。
?—1539明广西大藤峡瑶民起义首领。广西桂平县人。瑶族。嘉靖十七年(1538),武靖州土目黄贵、韦香勾结地方驻军指挥潘翰臣侵占瑶民田庐,诱杀其兄胜海。积愤,聚众起义,以大藤峡弩滩为据点,与官府抗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