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成丁礼
旧时蒙古男子成年举行的一种仪式。古代蒙古族至13岁即为成年,后来以15岁为成年。在清代,男子年及15岁举行成丁礼,以5尺木杆量其身高,表示已经成年,父母为其戴帽,祝其高升。从此,可以结婚,充当旗差。这种风俗,主要流行于土默特等地,一直延续至国民时期。
旧时蒙古男子成年举行的一种仪式。古代蒙古族至13岁即为成年,后来以15岁为成年。在清代,男子年及15岁举行成丁礼,以5尺木杆量其身高,表示已经成年,父母为其戴帽,祝其高升。从此,可以结婚,充当旗差。这种风俗,主要流行于土默特等地,一直延续至国民时期。
山名。在今内蒙古兴和县西北,山西大同市北。东晋太宁二年(324),代国主拓跋贺傉始亲政,“以诸部人情未悉款顺”,乃筑城于此,徙都之。
1821—1877中亚浩罕汗国军官。本名穆罕默德·雅库甫伯克。又称穆罕默德·阿古柏·伯克。别号库西伯克。汉文史籍译称“怕夏”、“帕夏”、“雅各刊”、“俄古柏”。乌孜别克人(一说塔吉克人)。原为“巴特恰
亦译“阿哇尔”,见“柔然”(1779页)。
碑铭。清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边将军兆惠撰。记述作者自乾隆二十三年(1758)起,奉命率师征讨大小和卓木经过。于喀喇乌苏之战记叙尤详。是研究平定布拉尼敦、霍集占叛乱的第一手资料。碑原立于叶尔羌(今
即“移剌众家奴”(2069页)。
官名。满语音译。“哈思户”意为“左方”,“额尔机”意为“边、侧”,“哈分布勒”意为“使通达”,“哈番”意为“官员”。清代通政使司机构中所设的左通政使。满缺,设一员。下设“左参议(官)”,满语“哈思户额
蒙古族的旧婚俗。男女结婚,新郎迎亲,女方送新娘骑上骏马走后,女方父母举行一次宴会,为女儿祝福,并称赞女儿的贞德。宴会上一瓮新酒,瓮口覆以皮革,献酒时用新象牙箸刺穿皮革倒出酒来,象征女儿贞洁无瑕。
古墓名。一称阿帕克霍加麻札。讹传为“香妃墓”。位于今新疆喀什。清崇德五年(1640)左右建。初称玉素甫霍加麻札。康熙三十四年(1695),伊斯兰教白山派首领阿帕克和卓死,埋葬于墓旁,始有是称。麻札原为
?—1860清朝将领。蒙古正白旗人。伊勒忒氏。道光二十年(1840),由拜唐阿补銮仪卫整仪尉。二十四年(1844),迁治仪正。二十七年(1847),升云麾使。三十年(1850),调发陕甘以参将用。咸丰
参见“三顺王”(4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