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多部格莱部借麦契约
吐蕃古藏文文书之一。为有关沙州(今甘肃敦煌)地区民间契约。原藏文见《关于新疆的藏文文献集》。内容记:鼠年夏季,蔡多部的格莱向拉杰借得三克麦,立约规定,于秋八月以前一次偿还,升、合不得缺少。如届时不交,或有欺骗,则偿还加倍,并需将屋内粮食、室外之牛、家中衣物用具等,尽行缴出。尚需依俗不得反抗。若格莱不在家中,或被长官唤去,则应取证。此外,还需据所订契约将最好之菜园交出作为证物,并盖印或加手印为准。此文书对研究吐蕃占领区的社会状况及借贷关系有一定参考价值。
吐蕃古藏文文书之一。为有关沙州(今甘肃敦煌)地区民间契约。原藏文见《关于新疆的藏文文献集》。内容记:鼠年夏季,蔡多部的格莱向拉杰借得三克麦,立约规定,于秋八月以前一次偿还,升、合不得缺少。如届时不交,或有欺骗,则偿还加倍,并需将屋内粮食、室外之牛、家中衣物用具等,尽行缴出。尚需依俗不得反抗。若格莱不在家中,或被长官唤去,则应取证。此外,还需据所订契约将最好之菜园交出作为证物,并盖印或加手印为准。此文书对研究吐蕃占领区的社会状况及借贷关系有一定参考价值。
蒙古察哈尔部亲王布尔尼起兵反清事件。布尔尼为林丹汗孙,阿布鼐之子。因不满清廷将其父革爵囚禁及抽调该部官兵分散各地驻防,于清康熙十四年(1675)三月,乘清军讨伐吴三桂,兵力南调,北方空虚之机,与喇嘛阿
云南纳西族东巴教的经书。亦作多巴经。用一种象形表意文字手写在橡树皮制成的厚棉纸上。由※东巴口诵、手抄流传下来宗教经书,是纳西族的珍贵文献资料。一般分10大类,也有的分为8类、12类,卷帙浩繁,国内外现
壮族抗倭英雄瓦氏之墓碑。清嘉庆十年(1805)岑某立。原碑在今广西田阳县田州镇那兰村那斗屯附近。碑文中央阴刻竖行正字:“前明嘉靖特封淑人岑门十六世祖妃妣瓦氏太君之墓”。是碑为研究壮族民族英雄瓦氏夫人历
见“倮倮泼”(1888页)。
明代四川土司名。洪武十四年(1381)正月置,秩正七品。治所在今四川松潘境。永乐十二年(1414)十二月,遣使入朝贡马,赐钞、币、袭衣等。后按明定例朝贡。长官依例世袭。
见“哈喇忽剌”(1642页)。
?-1295伊儿汗国第六代汗。又译伯都、八的。蒙古孛儿只斤氏。※旭烈兀汗孙,塔剌海子。自阿鲁浑汗时,受命辖报达(今伊拉克巴格达)。因谦恭端庄,不滥用权力,世祖至元二十八年(1291),阿鲁浑卒后,部分
鄂温克语音译,意为“邻居”。是今内蒙古鄂温克族自治旗和陈巴尔虎旗等地游牧鄂温克人,在氏族组织瓦解过程中出现的一种游牧公社组织。最初纯粹是有父系血缘关系的个体家庭结成的生产互助集团,多则10余户,少则3
又称“回回名”,因中国回民称阿拉伯文为“回文”故称。中国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在婴儿出生后,多取《古兰经》中圣贤之名为名字,故称。常见者,男性取穆罕默德、欧麦尔、达乌德、易卜拉欣、哈里德、阿里、哈桑、奥
书名。军事史书。16卷。明高岱(字宗伯,湖北京山人,汉族)撰。是书所录皆朝廷军事用兵情事。其中第9卷《开设贵州》,第11卷《平两广蛮》,第13卷《剿清平苗》,第15卷《诛灭岑猛蛮寇》,第16卷《平湖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