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夏事宜
书名。宋人撰,已佚。据《清容居士集》卷41载,元人袁桷参加修撰辽、金、宋三史,搜访遗书,条列事状,中列此书。
书名。宋人撰,已佚。据《清容居士集》卷41载,元人袁桷参加修撰辽、金、宋三史,搜访遗书,条列事状,中列此书。
清代云南维西土司对贡山县一带怒族征收的贡品总称。早在道光年间(1821—1850),维西康普土司喃文俊就向贡山怒族、独龙族索贡,规定每年每户交银1两、黄连或黄蜡1两、鹿皮2张,由土司派亲信征收,有时委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率宾江卫。永乐四年(1406)二月,与塔鲁木等3卫同时设立。在今黑龙江省东南绥芬河流域。宣德十一年(1436)正月,升指挥佥事绰必为指挥使。后还朝贡明朝。
官名。唐代始置。元和十四年(819),命杨于陵为淄、青十二州宣慰使。元置宣慰司,设宣慰使掌军民之务,分道总理郡县,行省有政令则为布告于下,郡县有所请则为上达于省,类似今地区一级机关之主官。有边陲军旅之
见“琫”(2146页)。
清咸丰五年(1855),在太平天国革命影响下,贵州荔波水族以潘新简、吴邦吉等为首领的农民起义。莪蒲、巴容、三洞、羊安等地水族人民群起响应,聚众万余人,攻荔波县城。十月,在水浦与清军激战,大捷。咸丰六年
金代官员以腰悬书袋而区别身份的制度。大定十六年(1176),世宗以吏员与士民之服无别,常至民间索贿鬻狱,有司难于检察,遂定悬书袋之制。中书、枢密院令、译史用紫纻丝为之,御史台、六部、宗正府、统军司、检
见“佛满洲”(1097页)。
?—44高句骊国第三世王(《魏书·高句骊传》记第三世王名“如栗”,其为第四世王)。一名莫来。琉璃王※类利第三子。聪慧有大略,立为太子,掌“军国之事”。琉璃王三十二年(公元13年),以寡兵奇袭破夫余来犯
蒙文史籍作“额齐格喇嘛”,见“阿兴喇嘛”(1222页)。
见“答儿罕”(2238页)。